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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方世傑的樣子有些煩躁。大塊頭忙接著說:“不過,我想有人知道。”
說完,他回頭向著遠處喊了一聲,一個武裝人員飛快地就離開了。
不到十分鐘。一個身材瘦小的武裝人員就過來了。
方世傑一看,這還是個女人!
在黑人裡來說,這個女人還算是比較漂亮的,至少五官很有一種混血的味道。很耐看,有種很特殊的風韻。
“哦!是你啊!上次我看見過你!你好,我叫菲菲。你找我哥多爾嗎?”菲菲還伸出手跟方世傑握了一下。
方世傑道:“對!我這次帶來了他需要的東西,多爾將軍現在哪裡?”
菲菲想了想道:“他應該在拉拉城附近,那裡有幾個礦場,附近還有一個軍營。”
“應該?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在拉拉城附近?”方世傑可不想白跑一趟。
“我猜他應該就在哪裡,因為出發前,他說過要去西部幾個城鎮瞧瞧的。”看來菲菲也並無十足的把握。
方世傑無奈地道:“那麼,我就去那裡看看吧!哦,對了,那個拉拉城,距離這裡有多遠?具體在哪個方位?”
菲菲自告奮勇地說:“我看,我還是帶你們去吧!我對這裡比較熟悉。”
“那,好吧!”方世傑指著自已乘坐的那輛悍車:“你坐到後排吧!可以給我指引方向。”
菲菲對那群武裝人員喊了一聲:“你們都給我看好這裡!我出去一下,馬上就回來!”
那群武裝人員稀稀拉拉地回應了幾聲。
方世傑和菲菲上到了悍馬戰車上,車隊向西駛去。
在車上,方世傑跟菲菲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在兩人的聊天中,方世傑才慢慢了解了多爾的出身。
多爾其實原來也是一個軍人,甚至都已經混了箇中尉,在多美拉,中尉已經算是個不大不小的官了。
然而,當他在前線與那些餓得沒飯吃的盜匪們奮勇作戰時,他的父母卻因為在城裡擺攤,跟幾個政府下邊跑腿的起了衝突,在這個人命不值的國度裡,他們夫妻倆兒竟然在衝突中被政府的人給活活打死了!
當多爾得到這個訊息後,怒髮衝冠憑欄處,大吼了一聲:“以血償血!”
當晚他就拉上了十來個最忠心的部下,帶上了槍支彈藥,開著軍車趕回到老家,把幾個罪魁禍首全都用亂槍給打死了。
“靠!有膽氣!是個好男兒!”方世傑忍不住伸出大拇指稱讚道。
一怒之下幹下了驚天大案,多爾的軍營是回不去了,他只能帶著這些部下到處逃竄,依靠著部隊裡學來的本事和十來條槍支,幹起了沒有本錢的行當。
由於他們從不搶劫窮人,只搶為富不仁者,所以慢慢地,跟隨者就多了起來,具備了一定實力後。他開始幹起大票來。
搶礦場,搶銀行,幾宗幹下來,為他積攢了大量的財富,就這樣越滾越大,迅速地發展成為了多美拉最大的**武裝團伙。
方世傑聽完了多爾的經歷後,忽然覺得這個故事似曾相識,好像聽了無數遍似的。
“唉!哪裡有不平,哪裡就有反抗哪!世界大同,大同世界喲!”
幾個小時後。當方世傑覺得肚子都餓得咕咕叫的時候,方世傑終於聽到了遠處有零星的槍炮聲。
“前面可能就是我哥他們!”菲菲叫了起來。
方世傑馬上命令:“全速前進!開啟敵我識別系統!只要發現多美拉政府軍,馬上開火把他們全部幹掉!”
幾輛悍馬戰車突然加速,向著炮火響起的地方衝去。
此時,多爾正處於苦戰當中。
當他們剛剛洗劫了一個礦場,就要打算撤退的時候,遇到了數倍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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