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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顥吻著她的耳垂,呼吸有點急:「早知道今晚就別住在醫院了,回去做什麼都方便。」
「你這腦袋瓜都想些什麼呢?」任苒瞪了他一眼。
他上前抱著她:「我能想什麼?當然是想你!」
她緊緊靠著他:「我也想你!」
「那以後,你不準再對我說分手了!」他在她額頭上輕輕吻了一下。
「嗯。」她重重地點著頭。
「不準拉黑我!」他又說道。
她又點了點頭。
「有什麼事情,我們及時溝通,別悶在心裡,好不好?」
「好。」她繼續點頭。
「那,這個週末,你跟我一起回家,一起去見見我爸。」他在她耳邊低聲說道,「好不好?」
見他爸?這就是要見家長了?而且他爸還是李明遠。她覺得自己全身一下就緊張起來。
「你別擔心,我爸不會對你有意見的。」他怕她不願意,趕緊說道,「只要我喜歡的人,我爸都會答應。向姨,她不是我母親,更不會管我的事情。所以,你放心,不會有人為難你的。」
聽到李顥提到向靜玲,任苒突然想起李顥母親的事情。
她推開他,抬起頭來望著他,說道:「說起來,我還真有點事要告訴你。」
見任苒突然一臉正色,李顥愣了愣:「什麼事?」
任苒對著他問道:「你知道你母親被宣告失蹤的事情嗎?」
李顥微微一怔,隨即皺著眉頭問道:「宣告失蹤?什麼時候的事?」
「十二年前。」任苒說道,「我去調查一個叫做胡定和的人宣告失蹤的法律文書時,無意看到了你母親被宣告失蹤的法律文書。我影印下來,放在家裡了,明天回去找給你。」
李顥沉默了片刻,又問道:「誰申請的?」
「你父親。」任苒回答道。
「他們不是離婚了嗎?」李顥有些不解,「為什麼我爸還能申請對我媽宣告失蹤?」
「我覺得……」任苒斟酌著說道,「你父親跟你母親應該沒有離婚,不然,他怎麼可能有申請宣告失蹤的資格?而且他還能夠成為你母親的財產的保管人!」
「你的意思是,」李顥轉過頭來,望著任苒,「我爸爸是出於想保管我媽財產的目的申請法院宣告我媽失蹤?」
「嗯。」任苒點了點頭,「你知不知道,你母親擁有明東集團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你父親只擁有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
「這個我知道。」李顥回答道,「我爸跟我說過了,他說我媽不在,這百分二十股份的收益他轉到我媽的一張卡里。他把那張卡給了我,我要用錢直接拿卡去取。」
任苒聽了,咋了咋舌。百分之二十的收益啊,難怪這位大少爺不缺錢。不過,這麼說起來,李明遠也沒有虧待李顥,雖然陶敏蘭的股份由他保管,但是他把收益都給了陶敏蘭的兒子,想必他要的也不是錢,而是陶敏蘭那百分之二十股份帶給他在公司的決策權吧。
這麼一想,任苒更覺得李明遠有點可疑了。如果李明遠真的以為陶敏蘭只是失蹤,他作為陶敏蘭的財產保管人,他怎麼敢這麼輕易就把錢給了李顥?他不怕陶敏蘭回來找他要錢?雖然李顥是陶敏蘭的兒子,但在法律上,他並沒有這麼處置陶敏蘭財產的權利。他這種操作手法,感覺就像他知道陶敏蘭永遠不能回來的一樣。
想到這裡,任苒不禁打了一個寒顫。
作者有話要說: 喜歡這種懸疑愛情的妹子,等更的時候可以看看《誘愛上身》和《陳陳陳警官》,同型別的。從專欄進去就可以看見了。
第40章
李顥看到任苒臉色有些不對, 問道:「任苒,你是不是想到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