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4/5 頁)
接接這種假扮辣妹男友,或是陪誰去逛街、聊天的工作嗎?”水嵐不懂,把這兩樣工作並排在一超,不管是誰,應該都會選擇接下她所提議的工作呀!
“一、我不是專業模特兒,無法在鏡頭前搔首弄姿。二、我不適合當藝人,因為沒有演戲的才華。三、我不喜歡做公眾人物,一舉一動受他人目光的牽制。沒錯,目前雖然被迫接一些我不想接的案子,可是這是短暫的,只要等這陣子過去,我老姐從錢狂中清醒。我就可以獲得解脫,迴歸正常了。我並不缺錢用,起碼沒缺錢到要出租自己的一張臉討生活。”
其實迪渥從沒講過,因此應水嵐並不知道,進入小學六年級以後他曾經碰到過不少“星探”,特別是少年偶像藝人當道的那幾年,去餐廳吃個飯也都會被人問:“有沒有興趣唱歌或演戲啊?”每一回他的回答都是同樣一個答案:“沒有。”
也曾經有人不死心,要他嘗試一下可惜不管他們如何舌粲蓮花,把那個圈子形容得多麼五光十色、多彩多姿,他就是不為所動。在普通人最活潑好動、好奇地想探索一切未知事物的青春年少時代,就不曾被螢光幕生活所誘惑的他,怎麼可能在年過二十五之後還會對那種生活動心呢?
也不是討厭藝人或模特兒,基本上電視他也看,新聞也一樣,理所當然的當哪一支廣告拍得還不錯時,也會和一般人一樣留意一下產品,但僅止於此。不是每個人一逮到機會就想往那個黑色小方盒鑽,在迪渥眼中,那世界是和自己永遠無緣的一個世界。
至於理由?沒有什麼重大的理由,也說不上什麼理由。每個人都有他想過的生活,他只知道自己想過的生活,並不存在於電視螢幕內就是了。
“你這麼說,會讓人認為你對模特兒這一行有偏見喔!”水嵐嘖嘖地搖頭說。“人可以使用自己的才智工作。當然也可以運用自己的外貌來工作,這兩者沒有什麼不一樣。也沒有高下之分啊!”
“不要誤解了我的話,我很敬佩那些能在大眾面前表現自我的人,只是我做不到而已。總之,你需要的帥哥,在馬路上到處都有,不需要執著於我。”他邊起身邊說。“這杯咖啡算我的,拜拜。”
“慢著,如果這是我的‘委託,呢!你們是萬事通吧?總可以接下我的案子才是。”按著桌邊。她焦急地站起中說。
迪渥停下腳步,不解地把眉頭推高:“為什麼找上我?對於你的提案,我想對於許多新進模特兒或藝人來,都是不可多得的機會,何必找上我這個一點都沒興趣也沒經驗的圈外人?”
“我不要一張曝光過的臉。”
斬釘截鐵的,水嵐的視線牢牢地鎖住他說:“也許你會說我太牽強附會,可是當我正苦於無法找到符合這個企劃條件的男人的時候,你出現在我面前,我認為這是上天的旨意,它告訴我,我要的就在眼前。你的形象吻合我所設定的一切,這是為你而打造的企劃,你是這個企劃的最佳代言人。”
“那只是你的錯覺。”判斷出他再多說也無用的迪渥,深吸口氣說。“我們的確是專門為人解決困擾的萬事通,不過你的困擾已經超過我們所能為你解決的範圍,恕我拒絕你的委託。”
見她張嘴又要反駁,迪渥搶先一步舉起手來!“我知道這麼說你一定還是不會放棄說服我的念頭,不如干脆改變一下你的委託如何?”
“咦?”
“假使今天你委託代替你尋找一位可以為該企劃代言的美男子,那麼我就接下這份工作。”這算是釜底抽薪之計吧?看在相識十多年的分上,要他對上門求助的朋友關上大門,也太無情了點。
沒想到他會來這一招。水嵐默默地考慮著,她知道自已是“非他不可”,可迪渥的性子是打死不屈的,即使她浪費掉整條基隆河的口水量,要讓他點頭並不容易,換個角度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