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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唐律,女子十七歲必須婚嫁,要不然朝廷就會遣派官媒,強行給未婚男女婚配。到時候嫁給瞎眼的瘸腿的,可由不著自己。自然,沒有官媒敢指點公主,可是李朝歌年紀已經不小,是時候考慮婚嫁的事情了。
正巧今日裴大夫人向李常樂提親,天后一起說給皇帝,道:「剛才裴大夫人也在,和我說了裴大郎君和常樂的事情。依我看,她們姐妹倆沒差幾歲,乾脆好事成雙,將朝歌的婚事也一起辦了吧。」
皇帝一聽到兩個女兒都要出嫁,本能地皺眉:「怎麼兩人都要嫁人?她們才多大?」
「常樂今年十四,朝歌更是十六歲了,是時候籌備了。要不然等十七八還嫁不出去,豈不是叫百姓笑話?」
行吧,家裡的事皇帝一向聽皇后的,於是點頭道:「好,這些事,天后你來安排吧。裴大郎和常樂一起長大,品行信得過,反倒是朝歌,你一定要好好把關,務必給她挑個十全十美的駙馬。」
天后應下,笑道:「天底下哪有十全十美的人。聖人,你只叮囑朝歌卻不管常樂,要是被孩子們聽到,恐怕要說你偏心了。」
皇帝搖頭。他自然對小女兒更有感情,可是李朝歌剛剛找回來,還在民間受了許多挫折,他這個做父親的自然要加倍補償。他沒能護著她無憂無慮長大,那給她找一個好夫婿,保護她下半生安穩無憂,便是他這個父親唯一能做的了。
皇帝說:「朝歌和常樂不同,常樂心地純善,仁義大方,她會明白的。再說,裴紀安是長安洛陽數一數二的人物,常樂招了他做駙馬,日後有裴家幫襯,婚後已經比朝歌強了一大截。如此,更要給朝歌好好挑一個駙馬,就算比不上裴紀安,也不能差太遠。要不然以後姐妹兩人越差越大,那才是真的埋下禍患、離間姐妹感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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