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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甘之感動之餘,湊到了晏昇平耳邊,軟糯乖巧的聲音在耳邊環繞:「那這就話也送給你,我覺得你也挺好的,跟我喜歡的樣子一模一樣!」
晏昇平握筷子的手一顫,然後剛夾起的排骨掉了。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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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別叫我老公
彩虹屁吹過頭的結果就是還沒看晏昇平吃飯就被其惱羞成怒的趕出來了,林甘之這次出來也不惱,起碼這一遭他發現他的老闆,啊不是,物件,好像沒有書裡說得這麼難相處。
比如說他就算再不喜歡,也不會對你動手,頂了天拿著毛衣甩到沙發上,還有人針對自己的時候,他也會站出來護著,關鍵是人長得真的帶勁,如果他不是劇情人物,林甘之沒準真的想試著去追一追。
當然,林甘之本人非常牴觸辦公室戀情,最後一點僅限於想想。
吃完晚飯,林甘之美美的回自己的房間泡了個舒舒服服的熱水澡,
狀況不斷的一天結束後,林甘之才有時間正視現在的自己。
原身這張臉跟過去的自己相差無二,只是頭髮被染成了粉色,還帶點微卷,如果不是看到這張臉,他都快記不起自己臉上原來還有這麼多肉,很早以前,好像還有很多人誇過他的臉上的嬰兒肥看起來特別好rua。
他是個,從小的志向就很簡單,好好上學,好好打工,然後能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讓自己能有一個避風的港灣,已經彎成蚊香的他也不指望有個家庭,物件也是看緣分,
就算上的是藝術院校,也從來不亂搞男男關係,挺多人都想追他的,但是林甘之太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麼了,
所以他自認為自己是一個識時務的人,
在學校期間接戲,不管大小角色都統統接了,有一次面試上一個不錯的男三被資方突然安排過來人擠下去,他也不會生氣,畢竟他從小看慣了階層的差距,高高興興的就接了戲裡的男四。
哪怕男四不討喜,戲播出來自己直接被罵上了熱搜,但是有點名氣了啊,他能接到的工作就更多了,
大四畢業一年後,他在這個寸金寸土的城市的,郊區付下了房子的首付,
可就在他覺得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發展時,他簽的經紀公司居然給他拉皮條,因為有個老闆看上他了,林甘之深知娛樂圈的套路,拒絕就是雪藏,可是他真沒有想到那個老闆是個變態,一晚上可以去半條命的那種。
林甘之把自己買的房子低價賣了還欠了幾萬才跟經濟公司解約,本來想當不上正經演員,群演他這個條件也能攢到點錢還債,結果那個老闆沒想過放過自己,隨便造謠點事端讓他無辜遭受了長達半年的網暴,當時別說是群演,普通辦公室他都應聘不上,
幾番痛苦掙扎後,他去做苦力活,白天搬磚,晚上送外賣,幹了一年才還完債務,結果這時候,他胃疼到暈過去,好心人送他去醫院查處了胃癌晚期,直到最後的死亡,林甘之都不明白,為什麼他這樣的人會誕生在這個世界上,給世界上的苦找參考教材的嗎?
不過現在林甘之明白了,什麼叫做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一個月一百萬的工資,哪怕老闆只收留他一年,他都能攢足夠的錢去全世界撒歡,然後找一個風景怡人的小城市買套房子,白天找個小工作充盈生活,
別人對他的評價永遠都是:小林啊,挺聰明的小夥子,人也好看,就是沒有物件,下次給他介紹介紹。
然後晚上就當夜場小王子,找找真愛啥的,
誒嘿
林甘之再次美出了聲。
哦,對了,走之前必須把老闆的身子調養好,不然就辜負了老闆給他發這麼高的工資了!
至於戀愛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