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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到翰林府,交給兩位黎姑娘,你儘管放心。”
我從懷裡掏出一對鐲子,一對銀鐲子:“這個相煩交給大黎姑娘。”
“那麼……”
“你對小黎姑娘說,我答應她的,一定做到,說了不算是老鼠。”
老許不覺笑了,我也笑了。
………【第十一章 人之常情】………
那個叫老許的很容易就找到了我。(看小說到頂點。。)
京城的翰林府很多,黎翰林也不止一個,但黎晚兒很多人都知道。
我知道,那些看過我歌舞的達官貴人、王子王孫們都在議論我,我甚至聽妹妹說,那些根本沒機會看到我登臺的天子腳下庶民們,近來也越來越多地在茶餘飯後,對我品頭論足一番。
雖然黎學士似乎並不很喜歡我這樣,但很多我叫不上名字的大人物喜歡,有位尚書家的公子還寫了首什麼詩,題在錦帕上送給我。
我一點也不喜歡什麼詩,什麼錦帕,我知道他送出的錦帕恐怕不下數十塊,詩也不下數百首的。
我最喜歡的就是在臺上旋轉的感覺,那時什麼都可以不想。
其他時候總免不了要想,免不了望著南來的鳥兒發呆的。
每次妹妹從外面回來我都仔細地看她的神色,每次,她都是低著頭,悶悶不樂的樣子,於是我也悶悶不樂的樣子。
今天,這個老許是從鏢局來的,他帶來銀子,帶來口信,卻沒有帶來王劍。
銀子是王劍的酬勞,口信是王劍的平安,王劍沒回來是因為他在眉縣成了英雄,當了捕快。
我接過鐲子,鐲子很大,卻一點也不好看。
這個小三……如果你回來,我可以帶著你去,教你怎麼挑的……
妹妹一字不漏、一本正經地聽完那個糟老頭子的口信和王劍的空心湯糰,劈手奪過裝銀子的布包,緊緊抱在懷裡。
她……
我劈手奪過銀子。
這是路費。
我要去找他,爹爹說過,我們不能分開的。
我知道眉縣是王劍的家鄉,而且,爹爹也在那裡。
我要揪住他的鼻子,問他當面要回欠我的老鼠,他要是不給,他就是老鼠!
姐姐絞著手帕,咬著嘴唇。
她不放心,也不捨得,好像還有些別的什麼想法
“我又不是沒到處跑過,沒什麼好怕的,而且還有小三的這麼多錢。”想著可以到處行走,可以跑去嚇王劍一跳,剛才還有些氣乎乎的我幾乎笑出聲來。
黎學士一家都不放心,但我提起爹爹的墳墓,他們就都無話可說了。
我也不讓他們派人跟著我,我怕悶得慌。
姐姐背著我的包袱,紅著眼圈一直送出好遠。
平時我們總是一起睡的,但昨晚她好像一夜也沒回來睡。
不能再送了,京城高高的城樓已經看不見飛簷。
姐姐脫下小襖,給我穿在身上;我抱著她哭了。
“這雙鞋給、給他,他的鞋應該換了,”姐姐一面幫我背好包袱,一面抹著眼淚,把鞋塞在包袱裡。“這個……這個也是給他的。”
姐姐手裡拿著一把團扇,這是一位詩禮世家的小姐送的禮物,白絹扇面上繡著姐姐的小像。
姐姐的手舉得再高,踮著腳尖的我也看不見了。
該走了,小三和爹爹在眉縣等著我呢。
爹爹的墳頭,也該長出青草來了吧……
師父的墳頭,已經長出了青草。
捕快。
其實也沒什麼好捕,也沒什麼好快的。
眉縣的富人並不多,城並不大,所以賊也不太多。
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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