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九百二十八章 爛尾樓盤的新生(第1/2 頁)
【改寫版】
聽到林宏瀚的話,對面這部分業主們隨即左右小聲交談了起來。
沒過多長時間,就見一位堅持不退房的業主站了起來,語氣堅定地說道:“林總,我們不是不講道理的人,但我們擔心的是,退房後我們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你們說會優先讓我們回購房屋,但誰能保證到時候房價不會漲到我們買不起的地步我們不想冒這個風險。”
另一位業主也附和道:“是啊,我們買房是為了自住,不是為了投資。你們是答應讓我們優先購買,但如果到時候小區的房價漲得太高,我們豈不是買不起了”
還有一名身穿一身職裝的女業主這個時候開口問道:“林總,按照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開發商已經違約在先,現在想要退款收回房子,那麼就應該支付給我們合同規定的的違約金,補償我們的損失。”
林宏瀚耐心地聽完業主們的發言,微微點頭,示意他們坐下。他清了清嗓子,說道:“各位業主的擔憂我完全理解,我們也絕對不想讓大家的權益受到損害。
首先關於回購房屋的價格問題,我在此承諾,我們會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大家有限購買房屋價格的計算方式,確保價格合理且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
至於房屋的價格,我們會參考周邊以及相關類似房產的價格走勢,結合小區改造後的實際價值提升,給出一個公平公正的價格。”
這時,地方政府的代表也站了起來,補充道:“大家放心,我們作為監管方,會全程監督這個專案的推進,包括最後售價的制定。
如果恆發實業和浩宇科技不能按照承諾執行,我們會採取相應的措施,保障大家的合法權益。”
這個時候,坐在邊上的法律顧問在林宏瀚的示意一下接過話題說道:“從法律角度來講,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都需要遵循公平、公正、自願的原則。
在這次的協商中,我們會確保所有的協議和承諾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後續出現違約情況,業主們完全可以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聽到政府代表和法律顧問的話,一些業主的神情稍微緩和了一些,但仍有業主面露疑慮。
之前那位提出違約金問題的女業主再次開口:“林總,您剛才說的這些我們暫且相信,但關於違約金的問題,您還沒有正面回答我。
按照合同規定,開發商違約就應該支付違約金,這是我們的合法權益。”
林宏瀚誠懇地說道:“這位女士,您說得對。開發商違約確實應該支付違約金,這一點我們不會逃避。
但目前的情況是,開發商已經無力承擔這筆違約金。
如果大家堅持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可能會導致開發商徹底破產,也支付不了這筆違約金了,這是顯示情況。
當然了,我們也不可能來當這個冤大頭,幫開發商來支付這筆違約金。我們沒這方面的業務,與開發商的相關合同裡面也沒有這方面的約定。
所以大家如果堅持想要違約金的話,可以繼續去找開發商協商,這邊我們不悔干預。但是情況嘛,大家也都清楚,我就不多說了。
我們現在的方案就是我們接手這個小區,在儘可能保障大家利益的前提下,讓小區能夠重新盤活。
所以,我們希望大家能夠理解,我們會在退還購房款和補償利息的基礎上,給予一定的額外補償,以彌補大家的損失。
這也是我們所能夠承受的了,如果大家想讓我們來支付這筆違約金的話,顯然這是不可能的,因為那樣的話,我們可負擔不起。那這個專案,我們肯定也不會繼續接手下去了,大家該咋樣就咋樣吧。”
這時,第三方調解機構的負責人也站了出來,說道:“各位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