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夜尋(第1/2 頁)
每一個人都是奴隸。
是某個東西的奴隸。
在某些東西的驅使下行走。
榮耀,財富,權利,暴力,罪惡,法律,都是束縛住奴隸的鎖鏈,包括愛情。
秦異人在接受眾人歧視的眼神後,來到一個樹洞,那是他最後的家,僅剩下的,可以放肆自己,宣洩心中痛的地方。
“你是?”她看著他。
“夜尋,一個人而已。”他躺在枝幹上說道。
“你知道命運會重複的,曾經出現在某些人身上的命運不僅會出現在他的後代上面,也會潛藏在某些人的心中,隨時等待生根發芽。”
“比如力量,比如罪惡,比如貪婪,比如快樂,比如悲劇,比如喜劇。”夜尋說道。
“一切都會重複的。”
“我堅定選擇什麼的是你自己,哪怕身處悲劇,不意味著人不可以追逐心中想要的。”秦異人這時候說道。
此時不是她的樹洞,而是兩個人的樹洞。
“你可以稱呼我為老師,我觀察你很久了。”
“很久指剛才?”
“沒有錯誤。”
“你是罪犯吧!”頭頂上莫名的印記,那是罪犯的證明。
在臉上弄刺青在古代是一種刑罰,你要明白的,一輩子都要給人看的刑罰,自己一輩子都是罪犯,都要活在別人歧視眼中的證明和殘酷的烙印。
“不是,是我主動弄上去的。”
“你覺得一輩子活在別人歧視的眼中,你一輩子都是罪犯,曾經犯過大錯有意義嗎?”
“我說了,你曾經說過的話。”
“曾經有個地方都是罪犯,頭上都有刺青,他們選擇什麼,帶上裝飾物,遮住自己過去惡劣行為證明的東西,彼此像是沒事人一樣生活。”
“我覺得你說,有些人推薦那些人帶上裝飾物,自己也帶上裝飾物,更符合現在的你。”秦異人說道。
“對,選擇悲劇中得到什麼的是你自己啊!”
s,這個烙印,在西方,兩個人戴上這個刺青。
一個人選擇崇高,讓s變成savior(救世主),聖徒,就在額頭上,最顯眼的位置。
一個人選擇自暴自棄,結果就是罪犯的證明,罪人的意思。
在悲劇中選擇未來的人是你自己,沒有人決定其他的,明白嗎?
他的眼神冷漠無情像是天一樣,看著秦異人。
“有興趣的話,你可以過來聽故事”,秦異人發出邀請,我內心悲劇和憤懣的故事,全部當做垃圾丟給你。
“你也可以聽我的故事,質子。”夜尋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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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個奴隸。
他放跑一隻豬。
接著奴隸主說了,要麼所有奴隸都挖去一個眼睛,畢竟奴隸不需要兩個眼睛,要麼供出那個人,把那個人像是玩物一樣對待。
實際上奴隸主只是想要發洩憤怒而已。
是的,奴隸不需要兩個眼睛,完成奴隸的價值,那就夠了。
所有人都把手指指著一個人。
因為他被挖去雙目,切掉舌頭,也不會反抗的,也不會把怨恨給予別人的。
那就是奴隸,不會反抗,自然就沒有人會尊重他。
他是奴隸,也是奴隸的奴隸。
你知道他在放跑豬之前說什麼了嗎?
“你自由了,不用再次被吃了,我也自由了。”
他沒有想過豬自由後,也是不會被吃掉的,因為過於肥胖,野獸能輕易狩獵它。
到頭來還是死,不過是在豬圈裡面死,還是被野獸狩獵而死,過著朝夕不保的生活,接著被殺死,或者完成蛻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