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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辦事員,每天行程安排並不嚴謹,有事必須離開事務所裡的日子也不少。
這調查結果證明瞭hourai事務所並沒有派律師與客戶直接面談。光是這一點,便違反了規範。對於覬覦律師公會會長寶座的寶來而言,遭人揭穿違反規範的行徑可說是致命傷。
「報告書第十一頁上,記載了與各金融業者的交涉紀錄。根據這內容,與金融業者進行減額交涉似乎全由辦事員負責。沒有任何一項紀錄,是律師直接與業者交涉。」
「辦事員只是負責傳話而已,我們事先早已交代清楚可以妥協的最低底限金額了。」
「喔?那案例二十二,你又怎麼說?業者堅持不肯退讓,你底下的事務局長直接了當地說『依我的裁量許可權,減十萬是最低限度了』。這段交涉對話,業者那邊也錄了音,隨時可以提出當證據。這聽起來明顯違反律師法第七十二條的無照執業規定,難道這也是我想太多了?」
「錄音?」
「這年頭真是越來越方便了。錄音不必再使用從前的磁帶,每一條電話線都可以儲存三個月的通話紀錄。」
「錄音並沒有證據效力。」
「確實沒有,但拿出來在總會上改變大家對你的看法,還是相當有效。」
寶來一聽到「總會」這個字眼,肩膀登時抖了一下。御子柴心想,果然不出我所料,寶來最怕的就是在律師公會內成為人人喊打的物件。既然如此,就朝這個方向繼續進逼吧。
「還沒完。根據規範第八條第二項,律師在明知債務人尙有其他債務的情況下,若無合理的事由,不得僅處理溢繳索償的案子,而不清算其他債務。另一份錄音紀錄,可以證明你違反了這個規定。同樣是那位事務局長,他毫不遲疑地說了一句『我們只處理溢繳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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