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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她肯挺身維護一個人的,而且那人幾乎就跟她沒什麼交集。
不是我想得多啊,我說:“莫非,你,喜歡他?”
她垂眸,不嬌羞也不溫柔,卻是難得的沉靜。
已經得到答案了,所以她出聲給我肯定答案的時候,我早已過了恍然大悟那個節骨眼兒,很深沉的點了點頭。
“我要和你決鬥!”就知道她的沉靜如曇花一現,語不驚人死不休啊!
“決、決鬥!?你和我誰像普希金啊?我可沒那麼浪漫,搞什麼為愛赴死......不對!我又不是要跟你搶他,關我什麼事?”
差點被她繞進去,我明明是打醬油的,搞什麼像主角那麼慘烈。
她義憤填膺的說:“怎麼不關你事!?你不要裝無辜。他喜歡你,你是我競爭對手,我要掃清你這個障礙,輸了你得答應我永遠退出,永遠不能接受他!”
喜歡、喜歡、喜歡......夏宇語喜歡我?為毛我看不出來!?
一陣旋風捲起操場的沙塵,擦蹭著我們的褲腳,凜冽而過。
我真想跟她說“永遠”我不能保證,這個詞簡直太邪惡了,它給了你希望,待你熬到白髮蒼蒼,方知那純屬胡扯!
可這麼執拗的女孩兒,她鐵定是不能接受吧。
第三十章 年少時,我們不說愛
愛情,從生物學的角度講是一種名為多巴胺的物質。
年少時,我們不說愛,我們稱之為——喜歡。
所以,不能如此物質的解說它,愛的深淺,我們早早就學會分辨。
所以,它是頭腦的抑或靈魂的?
“藍色生死戀”教會我說不出一個人哪裡好,只是誰都替代不了,才是真喜歡。
元哥哥=夏宇語?
阮寧清這矜貴的格格穿著晃眼的愛瑪仕騎裝凜然站在我的面前,她的手上牽著雪白的高頭大馬,一副勢在必得的強硬氣勢。
我搖了搖頭,拍拍身邊矮小的棕紅蒙古馬,有些惋惜。
我承認她美得立刻就可以上《時尚》,可是要比賽得講實惠。
多次爭辯協調無果的情況下,只好答應她到郊區馬場賽馬一決勝負。
不可否認我想贏,所以選了善於奔跑的蒙古馬,性子有些烈,帶勁兒!
不為別的,就是想粉碎“永遠”這個詞,答應了我就一定做得到,可我哪裡知道未來究竟會不會喜歡夏宇語。
我喜歡他這個朋友,我想他也一樣,這同男女之情不同的,可誰也不能保證將來這份友誼會不會發酵,一切皆有可能。
若我們兩情相悅,難不成還要因為年少的一意孤行而飲恨天涯?太扯!
“這麼小的馬,腿兒這麼短,你要不要換一匹?”
“不用了,寧清,咱們點到即止,別拼命啊,安全第一。”
她是有些功底的,上馬的姿勢就看得出來,有技巧又瀟灑。
我們身處馬背,她微微俯視我,我們很有默契的一點頭,隨即一聲“駕!”直奔終點而去。
大白馬仗著身量優勢,起步很快超過我一個馬身。蒙古馬也毫不示弱,四踢歡快的倒騰,好勝心戰勝了一切。
我和阮寧清交替領先,恍若慢速版“奔騰年代”!
最後的衝刺階段,蒙古馬憑藉超強爆發力和堅韌的心態,率先衝線!
阮寧清很失望,她的小鞭子就要甩向大白馬,又不忍心地放下。問我要是不喜歡他為什麼這麼拼!?
我說不是我拼啊,這烈性蒙古馬和你這溫順漂亮的母馬比,你說哪有不贏的道理。
“你使炸!”她憤怒的指控。
“兵不厭詐。況且,這隻能說明我知識豐富而已。”我攤攤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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