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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厚重的白色毛衣,雙臂輕輕地在身前交錯著。因為被報案櫃檯擋住,我看不到他的雙腳,我相信他一定是腳蹬著皮質帆船鞋,我敢跟自己打賭──他腳上一定沒有穿襪子。因為這傢伙整天沉迷在雅痞的美夢裡,就像只豬喜歡鎮日在糞水裡面打滾一樣。
他看起來有點不安,他把雙手擺在報案櫃檯上,然後轉身,把手擺在身體兩邊。我看到他古銅色的前臂,腕上的沉重金錶閃耀著光芒,我可以預期他自然而然會表現得像個友善的有錢人,逛警局的神情就好像總統在競選期間到工廠去巡視一樣。但是他看起來心不在焉,焦躁不安,不知道貝克跟他說了些什麼,跟他透露了多少訊息,也許他什麼也沒講。像貝克這麼棒的警官應該知道該把主要的差事留給芬雷,所以哈伯根本不知道自己為何被帶來這裡。但是我覺得他一定已經知道了一些事──幹了十三年類似警察的工作之後,我從一英里之外就可以聞到一個人的憂慮情緒,哈伯一定在擔心些什麼。
我還是靠在欄杆上,一動也不動,貝克示意哈伯跟著他繞過警員辦公區的另一邊,朝著後面的紫檀木辦公室走過去,當哈伯繞過報案櫃檯的邊邊時,我終於看到他的雙腳:真的穿著皮質帆船鞋,而且沒穿襪子。兩人進辦公室後消失在我眼前,門被關上了。櫃檯警官離開他的崗位,跑到外面去幫貝克把巡邏車停好。
他回來時多了一個芬雷在身邊,芬雷直接走進後面的紫檀木辦公室,哈伯正在裡面等他。他經過警員辦公區的時候並沒有注意我,開啟辦公室大門就直接走了進去。我待在角落等貝克出來,他不能待在裡面,因為他搭檔的保齡球球友正在接受命案的偵訊調查,那是違反職業道德的,嚴重違反。芬雷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對職業道德的重視──像他這種會穿花呢布西裝以及鼴鼠皮背心的哈佛畢業生,一定會重視職業道德。不久後貝克開門出來,走進那個沒有隔間的辦公區,走向他的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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