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本月初三,不宜出門(第1/2 頁)
崔玉傑看著眼前自信的施麗蝶,嘆了口氣,說道:
“看來施老闆對自己的酒,有著足夠的信心。”
“那是自然,不夠自信的話,我也不會在一無所有的時候,就敢去陳府自薦。”施麗蝶點頭。
“那不知道,施老闆想怎麼做生意?”崔玉傑又問道。
施麗蝶來之前就已經想好了,她答道:
“這個簡單,我把我的酒,以比市價便宜兩成的價格賣給味香居,至於味香居怎麼定價,全憑少東家說了算。”
“一兩銀子的酒,若是少東家能賣出十兩銀子,那也是你的本事。”
“我可以承諾,在整個落雲鎮,除了我的酒館和少東家的味香居,別處絕對不會售賣同款。”
這筆生意說白了很簡單——
施麗蝶給自己的酒館,找了個固定的銷售方,比她那樣守在店裡賣散酒,要方便多了。
而對崔玉傑來說,施麗蝶的酒在味香居售賣,也算是味香居的一個宣傳賣點,是落雲鎮其他地方沒有的。
總而言之,生意可以做,但崔玉傑也有疑惑:
“施老闆厚道,不過我想問一句,你說除了酒館和味香居,別處沒有同款,指的是單獨這一種酒,還是以後你釀造的所有不同類的酒?”
“當然是單獨這一種酒。”施麗蝶說道,“雖然我承認崔家很厲害,但還沒有厲害到可以吃下我所有的酒。”
更何況,她可不是隻想屈居在落雲鎮這個小地方。
她以後還想往縣城裡去,往州府裡去,甚至往更大的地方去,若是現在就跟崔家綁死了,也太不划算了。
不過,施麗蝶也給了崔玉傑另一個承諾:
“如果跟少東家合作愉快,那等我以後釀出了其他種類的酒,可以也優先特供味香居,我們可以立契書。”
是優先,不是唯一,但味香居依舊比別處有優勢。
崔玉傑也看的出來,施麗蝶已經拿出了最大的誠意,他身為一個男人,沒道理比不上一個女孩子有魄力。
於是,他和施麗蝶談妥了合作的細節之後,當即叫人拿來紙筆,立下契書,雙方簽字畫押,落下印章。
至此,施麗蝶的生意就談成了。
她把契書收好,然後說道:
“今日正好初一,我們的合作,從本月開始執行。”
“另外,少東家,看在你這麼爽快的份上,我再贈送你一個資訊。”
“我本人略通一些相面之術,今天上午見過了令弟崔二公子,看出了一些不同尋常的事。”
“勞煩你幫我提醒他,本月初三,不宜出遠門。就算真的要出門,也請多帶點僕從打手,方能逢凶化吉。”
崔玉傑一聽這話,頓時哈哈大笑起來:
“施老闆,你是不是弄錯了,我弟弟如今正在城南別院專心苦讀,且不說你何時見過他,但他已經半年沒有出遠門了。”
“為了讀書,他哪裡都不會去的。”
施麗蝶不置可否地挑挑眉,說道:
“少東家信與不信,去城南別院問一問,不就知道了嗎?”
說完這話,施麗蝶沒有多留,轉身就告辭了。
她沒有跟崔玉傑告狀,說崔玉煒要花錢買她的酒館,這種挑撥兄弟感情的事她不會摻和。
所以她只是略微提一句,崔玉傑如果關心弟弟,自然會去詢問。
至於本月初三不宜出遠門的事……
那就是原著劇情了。
原著寫的明明白白——
女主宋苗苗的初戀白月光崔二公子,正是在最近這段時間,接到了外地朋友來信,說是有個大儒路過隔壁縣。
崔二公子想求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