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何為地獄(第1/2 頁)
還不等亞瑟走進警察隊總部的正門,一個同樣與他身穿警察制服、抱著一疊厚厚資料的同僚便搶先攔住了他。
對方看到亞瑟的臉龐,抬手擦了把腦門上的汗,一副如蒙大赦的模樣。
“謝天謝地,亞瑟,你總算來了!如果你遲到了,我可沒本事應付那些難纏的陪審團和高高在上的治安法官。快快,時間要來不及了,咱們邊走邊說。”
亞瑟被他推著往前走,不甚在意的開口道。
“託尼,你只是缺乏一些必要的自信。治安法庭並不是什麼嚇人的東西,你所要做的無非是將手裡的公訴材料向大家宣讀一遍而已。你又不是不認識字,有什麼好擔心的?”
託尼灰心喪氣道:“亞瑟,你又不是不知道,在幹這份工作之前,我只是個替人修鞋的皮匠,要不是我們那地方不少人都已經快窮的沒鞋穿了,可能我這輩子都不會來倫敦。
雖然我的確認識兩個字,但也就僅僅是認識字而已。我所受到的最高教育只有小時候唸的主日學校,完整讀過的書只有《聖經》。
我這樣的下等人怎麼能和你這樣正經接受過大學教育的高材生比呢?”
亞瑟好聲好氣的安慰道:“託尼,你這已經比不少牧師強了,至少你完整讀過《聖經》。”
“你又在和我開玩笑。”託尼問道:“對了,我問你個事,你上的那個倫敦大學學費收的貴嗎?”
亞瑟挑了挑眉毛:“你想要繼續進修?”
託尼紅著臉連連擺手道:“我哪兒敢有那種高尚的心思。”
“那你問這個幹什麼?”
託尼憋了半天,才終於下定決心吐露實情。
“我這輩子大概也就這樣了。但是我的孩子不能像我這樣,我在這個爛泥坑裡摔打這麼多年,可不是為了讓他跟著我一起吃苦的。他必須得去讀書,不止讀書,還得念大學。雖然他現在還不到年紀,但我必須得先幫他把上學的錢預備著,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亞瑟聽到這裡,頗為讚賞的拍了拍託尼的肩膀:“託尼,沒想到你居然是這樣一位有擔當的父親。如果你能在執勤的時候也展現出這樣的勇氣就好了。”
託尼聽到這話,本就發紅的臉蛋簡直熱得發燙。
“亞瑟,上次我真不是故意把你一個人丟在小巷子裡的。那群人拿著錘子和刀,我就算留下來也排不上什麼用處。我之所以撒腿就跑,是為了回去幫你叫增援。”
“沒關係,我已經原諒你了。”亞瑟拍了拍腰間的警官刀:“至少從那次以後,上頭總算願意給我們配發點像樣的武器了。”
“不過話說回來,亞瑟,你那次是怎麼脫身的?”
亞瑟的餘光瞥了眼正在一旁生悶氣的阿加雷斯,開口道:“這你就別管了,我總有我的辦法。下次遇到這種事,你該跑還是跑,你已經是個當父親的人了,不要拿你的家庭開玩笑。”
託尼簡直羞愧的無地自容,他訕笑著:“其實我離當父親還遠著呢,我最近才剛打算結婚。結婚申請我已經遞交上去了,只要上頭批覆,我就可以正式結婚了。”
亞瑟忍不住皺起了眉頭:“他們在搞什麼鬼?為什麼警員結婚都要批准?
不能喝酒、不能蓄鬚、不能賭博、不能欠債、不能擁有任何不良嗜好,也不能衣衫不整、不能有任何不體面的行為,甚至家族裡也不能有精神病人。
對於警員個人,要擁有恰當的宗教信仰,擁有一定的文化素質,嚴禁私下經商,嚴禁飼養家禽甚至寵物。
在任何公共場合,哪怕是在下班時間都要自覺參與且勇於維護公共秩序,並肩負起一切維護社會道德規範的責任。
更可笑的是,他們還只願意為這樣的人開出每週十二先令的價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