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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假裝聽不見看不著無觸動無反應?
有些事,從來也沒有兩全的法子,總得放棄一樣。
我骨子裡陡升了寒涼的恐懼,不想失去文博。
有了他,我再也不是以前無所畏的林賽拉了。
因為是她,問他,“我們是不是回不去了?”
正文 Chapter。 35
作者有話要說:
我下了飛機,安頓好,第一件事就是發文。
請送我小紅花,不要客氣。呵呵。 我遲大到,一進包廂就見曼達猛瞪白眼。
她指表,“幾點了?我以為你不來了。”
我汗赧,賠罪。
她問:“眼睛怎麼這麼紅?”
我略略躊躇了下,說了。
“所以說,男人最討厭的不是喜新厭舊……是喜新不厭舊,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全天下的便宜全讓他們佔盡了。”她聽了,摸了摸手裡的杯子,有些憤慨。
“文博不是這樣的人。他對我很好。”
“你該防著了。你有沒有考慮過在她面前大秀恩愛。”曼達天蠍座腹黑的那一面適時跑出來。
“她會為他回來,我早料到會有這一天。可是……你說的那招華而不實,最多圖個一時的痛快,後頭帶來的是無窮無盡的煩惱。所以我不會用。”
“這又怎麼說?”
“你看,你大秀恩愛總不可能只在她一個人面前秀罷?要選時間選場地,惹來一大堆人。結果呢,除了她之外,剩下祝福你的人不用秀人家也知道你們多恩愛,不祝福你的人冷眼等你們盛極而衰。再說了,真的恩愛需要秀麼?不管多恩多愛,那就是兩個人的事。還記得羅瑪麼?活生生大例。”
曼達低頭,若有所思。
我亦不再語。
羅瑪,曼達的前男友,藏地紀實攝影師,原本是我的朋友。有一年他從甘肅藏區出來回老家,路過本城順道來探我,正好我與曼達也約了,於是一同見面。結果曼達這隻籠中金絲被羅瑪身上的酥油味果斷俘虜,兩人痴纏了一年多。可惜一個是時髦姑娘,一個是返祖野人,兩人生活出入太大,最終曼達慧劍斬情絲。
羅瑪難得回趟中原還慘中情傷,於是在下一個雨季奔赴大理。在那裡的一間小酒吧裡被一名去大理作畢業旅行的嫩草順利勾搭。兩人相識十八天火速登記,成就本人朋友圈內閃婚之最。
至此,羅瑪的個人網站裡與此女的合影鋪天蓋地,遍佈大江南北四海五湖,每一篇遊記還特地在文後小注:“親愛的賽拉與曼達,你們可好?”
當然,我又是個墊背的。
因為羅瑪在幾個知名攝影論壇也算小有名氣,我便莫名沾光與曼達齊齊做了一回網路紅人。
曼達則在我家對著電腦螢幕裡在巴山蜀水前,兩張巴不得粘在一起的笑得發膩的臉,恨得牙癢耳鳴。
陳大靈媒當即預言:“好你個頭好,恭祝二位早結早離。”
最後,一語成讖。兩人在半年後在蒼雪山下分手,從哪裡開始從哪裡結束。
曼達不至拍手稱快,只是小女人心理作祟暗暗有些爽利,也很快與做了多年老友的陸彬成局,我個人樂見這種“內部消化”。
只是從此我再沒有見過羅瑪,聽朋友的朋友說他在四川藏區的小廟裡出家了。
偶爾登陸他再不更新的網站,那些他們倆多到看得腰子疼的相片底下,依然有人詢問他與妻子現今走到哪裡,還有人索要行程為蜜月作參考。
我有種人面桃花的唏噓。
可見,曬幸福與真幸福沒有必然聯絡,這從來就不是一個邏輯問題。
我不知曼達傷他多深,只是反擊,更顯心虛。
有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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