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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個律師團來呢。
那才叫誇張。
姜易安把早就準備好的兩份合同遞給律師。
兩年前,姜易安作為堯潤娛樂旗下的練習生,被送往深海衛視參加選秀,並最終以12的名次踩線出道。
組合限定活動時間三年,團名island,被粉絲叫做島團。
成團後的運營公司,是深海衛視旗下的地心引力娛樂傳媒。
在團期間,地心引力對於所有島人的運營權高於大家的原經紀公司。
雖然一圈超話逛下來,所有粉絲都在罵地心引力不當人,但身為團裡的鐵back,姜易安得摸著良心說他這個後爹對他還不錯。
作為商人,island就是地心引力運營的商品,既然要賺錢,它就得端水。
相關成員身上的邀約本來就很多了,如果不捆綁鐵back,或者不把某些給a成員的商務邀約推給b,那a既接不過來b又只能在家摳腳,最終虧的還是他地心引力。
總之就是地心引力沒有任何對不起他的地方,如果解約姜易安是純純的過失方,需要按照條約賠償地心引力的相關損失和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而和原經紀公司堯潤的合約怎麼說呢,就不太合理了。
堯潤是一個在圈內完全沒有姓名的野雞公司,目前叫得出名字的藝人只有姜易安一個,倒是在姜易安出道後用他做招牌招攬了好幾個練習生。
堯潤沒有在姜易安身上投入太多,但白紙黑字規定的解約金卻不菲,很難不讓人懷疑他們一開始就是打的賺這個違約金的打算。
不過律師表示可以用合同顯失公平和經紀人強迫他進行不正當交易為由,來和堯潤打官司,只是在徹底解約前,他還是需要履行和堯潤的相關條款。
所以即使他和地心引力解約後,他也依舊會被堯潤束縛一段時間,如果這期間堯潤給他安排什麼工作,他也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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