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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確實不假。
這天拍完夜戲收工,林子信拍拍手道:&ldo;今天七點開工到現在,大家辛苦了,我請大家去吃夜宵,明天正好休息,吃完回去好好睡一覺。&rdo;
他話音剛落,一旁孫同卻笑盈盈道:&ldo;我看今兒就別讓導演破費了,小秦來這麼久還沒請大家吃過飯吧?今晚這頓夜宵就小秦請怎麼樣?&rdo;
秦朗這部戲的片酬只有十萬,哪怕邱月給的合同是相對寬鬆的四六開,落到他手中也只有六萬,還要負擔自己那部分五險一金,兩個月下來到手也是在是不算多,何況簽完合同,只能拿到一半片酬,剩下一半得等拍攝結束。
弟弟們是有錢,可他一個做大哥的,怎麼好意思讓弟弟養,因而這幾日都是在用自己賺來的片酬。加上上次那個男八號的兩千塊,他工作卡中餘額也不足三萬。
但節省歸節省,他本身就是個爽快人,想著進組這麼久確實沒請人吃過飯,便笑盈盈爽快答應:&ldo;行,今晚我請。&rdo;
劇組有大明星,自然不能去路邊攤,最終選了影視城附近一家明星經常光顧的餐館。
進去的時候,秦朗忘記提前打探了下價格。
還行,雖然偏貴,但還在他經濟狀況允許範圍內。
這場夜戲在場的工作人員,二十多人,要了兩個包廂。導演演員和他們幾個助理坐一間,剩下的工作人員一間。
孫同貼身助理叫吳鳴,是個很會來事的年輕人,從頭到尾張羅著點菜叫酒搞氣氛。
一屋子都是男人,幾杯酒下歡,很快熱鬧起來,林大導演更是拉著人高談論闊,唯有宋墨人如其名,一直小口抿著酒很少加入桌上話題,只偶爾被cue到,會客氣應兩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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