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情誼(第1/3 頁)
楚歌回到車上,將那把劍放到後排,康斯坦丁跟他介紹了劍的來歷,先後經過諾頓和康斯坦丁之手,算是他們共同煉製的一柄法劍。
“神劍非鐵,化氣於身,取彼日月,煉以丙丁。三年劍成,斬邪戮人,不殺無罪,不伐忠臣。”
這段話來自《靈寶淨明院行譴式》,關於法劍的描述。
楚歌專門上網查了一下,古代道士所配法劍,都有嚴格的傳制,而武盟的記載中,這些人都是混血種,所謂的法劍也就是鍊金兵器。
現存於世最有名的法劍,道門第一法劍,名為三五斬邪劍,也是武盟最好的鍊金兵器之一。
而康斯坦丁送給楚歌這把法劍,也挺有來頭,起初是諾頓正式鍛造七宗罪前的試水作,鍛造成半成品後,就交給康斯坦丁完成。
諾頓從地脈中提取數百種礦物,將一座活火山打造為火爐,添入其中的柴火都是至少也有千年的木齡,熔鍊為一體後,再用烈焰與雷霆淬鍊,剔除雜質的同時,徹底殺死其精神,又置於幽泉中令其精神再生。
費盡時間,經過許多繁複的工序,才完成打造劍胚的步驟。
之後就由康斯坦丁接手,他將鍊金矩陣熔入劍胚之中,鑲嵌賢者之石充當核心,花費數十年的功夫才鍛造完成。
楚歌聽到後面,就完全聽不懂了,相比諾頓以天地為爐,運用大自然的偉力來鍛造,康斯坦丁的技藝更加細緻,一大堆學術用語,他光是聽到那些詞就覺得頭大。
這把法劍的尺寸並不長,只有兩尺多一點,跟平常的羽毛球拍差不多長。
相比與人對砍,這把法劍還有更特殊的屬性,許多珍貴的鍊金兵器都會有特性。
就像楚子航手裡的御神刀·村雨,使用者長時間揮舞,刀身便會凝結露水,清洗刀上的血跡。
而這把法劍,是能自動匯聚周圍的四大元素,強化使用者的言靈效果,不僅如此,據康斯坦丁說,與七宗罪一樣,這把劍還有第二形態。
激發出那個形態,這把劍才能成為適用於龍王的武器,威能增加好幾倍,但這需要楚歌自己去挖掘。
楚歌感覺他和這把劍相性很好,將其握在手裡時,他感受到劍柄上傳來的脈動。
他對這把法劍的名字也挺感興趣,本以為會是超級拉風的劍名,像什麼開天闢地·乖離劍、誓約勝利·咖哩棒、閃耀終焉之槍......
然而康斯坦丁只給劍取名為“鳴”,就單單一個字,取名的理由也很簡單,因為拔劍出鞘時,會有清亮好聽的鳴響。
康斯坦丁告訴楚歌,他可以自己取名,簡直是在難為楚歌這個取名困難症,他又不可能像獵人網站那樣,取個“是龍王就來砍我”的搞笑ID。
給劍取名這件事被他暫時延後,他跟喬瑞斯、蕾塔洛斯和小茜告別以後,就開車前往下一個目的地。
他當然沒有忘記榆蘭村的任務,只不過距離大部隊正式行動,還有十天左右的時間,到那時再趕到那也不遲。
好不容易向首席要來單獨行動的特權,不好好利用怎麼行。
他去青銅城,並且和康斯坦丁交流合作,這件事自然見不得光,就連諸葛問、陳佳希和首席都不能告知,但之後的行動就無所謂了。
“楚天驕,就讓我看看,你究竟藏了哪些秘密。”楚歌低聲喃喃道。
沒錯,他接下來就要前往那座濱海城,和青銅城的行動不同,他和楚天驕的關係,身為外甥去探究一下舅舅曾經生活的城市,是很正常的事。
即便被人查到,也沒什麼大礙,最多批評他工作態度不認真。
楚歌思維飄散起來,心想那座城市還真是人傑地靈,尤其是仕蘭中學附近的區域,聚集了一大堆怪物。
路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