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二嫂離世(第1/5 頁)
裝瘋賣傻是乜四仁二嫂的最好偽裝。
她知道自己退休以後,乜振興被判處為無期徒刑。她知道這一生,乜振興回家的可能已經完全消失。乜振興的妻子從此開始有些瘋瘋癲癲。
乜振興的老婆瘋瘋癲癲。她不瘋瘋癲癲也不行,乜振興的父親因為上研究生的事情,上山砍劈柴摔死,當時全鎮全縣都知道這一事件;再下來母親知道二兒出事,安詳的去世。她不明白,乜振興的母親怎麼能夠穿著壽衣,穿戴整齊的安然而去?難道她預感道自己大限將至?母親的身體是那樣好,平時是那樣自豪和開朗,她是全鎮、全漢山區人的驕傲。被人們譽為最有福氣的福老太。
判決說乜振興貪汙了多少多少錢,還有多少多少套房,甚至還有多少多少女人?乜振興老婆怎麼也不會相信?她自己就是家裡的當家人。
說實話,就在乜振興被帶走調查,讓她送被褥的時候,她自己穿的一條褲頭已經補過兩次,她都沒有捨得扔,他有一件護胸的小衣服,並不是在商店裡買的,而是自己親手縫製,她都沒有捨得換下來。
她們雖然有一套130多平方米房子,被大家譽為皇宮一般的住房,但她自己平時依然蝸居在農科院宿辦一體化的兩室一廳房間裡,僅僅只有50多平方米。她僅僅存了十多萬元,都是自己從牙縫裡節省出來,自己搬房子時親友送的禮金。那是給孩子上學用的。
她算一算,在乜振興46歲左右的時候,便和她斷了夫妻之事,她想一想,乜振興怎麼會有二十多個女孩,十多個女人有染。人家還是姑娘,女人都有家室,乜振興怎麼下得了手?他那身體吃的消嗎?
她不相信,但別人堅信這都是事實。她不相信乜振興能壞到如此的地步,能夠和比自己小一二十歲女人亂來。別人說:乜振興甚至和大自己三五歲的女人有染,這怎麼可能,因為她自己就比乜振興大兩三歲,乜振興對自己哥們一樣對待。
她聽別人說,乜四仁寫了一本書,還把書拿回來讓她看。
其實,她雖然是高中畢業,但識的字並不多,那些年學生上學就是打打鬧鬧,說說笑笑,因為自己長得漂亮,精氣神十足,在學校是男孩子們追逐的目標。
她曾聽母親講,她小的時候吃過一隻貓頭鷹,他們村的人都把貓頭鷹叫靈鳥,老人說貓頭鷹是不能打的。而她就拿起一塊石頭,用了三次才將貓頭鷹打下來,然後拔毛煮了。家裡人沒人敢吃,農村人都說貓頭鷹是一般人不能吃的,因為它有靈性,吃過貓頭鷹的人,會大富大貴。
既然貓頭鷹不能吃,怎麼吃過貓頭鷹的人又大富大貴?這不矛盾嗎?
二嫂斷然不相信這些,因為她思想前衛,既然大富大貴,她就吃了,看能不能大富大貴。
她知道村裡人是在騙她了,她吃過貓頭鷹,怎麼可能大富大貴?在農村裡說一個憨厚本分的人,怎麼奮鬥,把骨頭累壞也不可能大富大貴。
最後,當她奇蹟般的和乜振興談上戀愛之後,她認為村上人說的話是正確的。因為葉振興在村上教書,大家都叫他先生,對農村人來說,一個先生拿著輕鬆最高的工,每天教著學生,被學生從擁著成為老師,她認為自己的幸福生活到了。
剛巧,她就生了一個孩子,孩子和他父親一樣,濃眉大眼,而且是男孩,他給這個男孩起名乜紅,乜振興反對這個名字,說紅兒給人女裡女氣的名字,沒有剛毅和堅強的成分在裡面。
她就一個混出來的高中生,哪裡知道什麼剛毅和堅強。他甚至為這個名字還和老婆爭吵過,乜紅有什麼不好,女孩對父親,對母親最忠心忠誠了,正兒八經的小棉襖。
乜振興說:“問題是紅兒是個男孩。”
她讓我紅兒這個名字好,堅持自己的主見。
但乜振興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