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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富裕,有人貧窮。
就像一些商人,家訾數十萬,蓄奴十幾人。
輪到他去服役的時候,他肯定不幹啊。
怎麼辦?
請人代替他去服役唄!
所以,秦漢兩代就發展出了一條特別的生態鏈。
替人服役,成為了很多貧民和破產百姓的最後一條道路。
因為,這個事情能賺錢啊!
按照秦律規定,踐更稅為一個月三百錢。(請注意,秦代行半兩錢,幣值遠超漢代的五銖錢!在理論上來說,一枚半兩錢應該可以相當於3-4枚五銖錢使用,再加上通貨膨脹什麼的因素計算,秦的三百錢在漢的價值,應該不少於一千錢了)。
而在漢室,請人服役的代價,就更大了!
附加值最高的是兵役!
出土的居延漢簡裡,有記載弘農郡一個叫陳更的人替同鄉一個叫趙勛的男子代服一年戍邊兵役,代價是後者向前者支付兩萬九千錢。
當然,兵役是不同於徭役的。
漢軍的要求相當嚴格,一般人真幹不了這個活。
在事實上,能替人服役的,都是老兵。
這也是漢軍精銳們在軍餉之外最大的一個收入!
而徭役,則因其種類和路程的緣故,有著種種劃分標準。
一般來說,治河等水利工程的代役費用,大約為一千兩百錢一月左右。
所以,在漢初,替人服役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生態鏈。
成為了很多破產人民東山再起的方法。
當初,吳王劉濞大手一揮,以其鹽鐵收入為其國內的百姓的徭役買單。
引得天下遊民紛紛歸附,拖家帶口去吳國賺外快。
但可惜,歷史證明,統治階級不會留給人民太多的自由和翻身機會。
貴族地主和商人們,只需要做一個簡單的數學題,就能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做了?
如今,漢室奴婢價格,壯年的男性約為兩萬錢。
哪怕是主人特別善良、體恤自己的奴婢,不捨得他忍飢挨餓,讓他頓頓吃飽、穿暖。
以自耕農為例。
一個成年男子,每月口糧標準是兩石,一年需要二十四石粟米,價值兩千四百到三千錢。
其四季用衣,每季給一套新衣,每套價值兩百錢,也就八百錢。
除此之外,依照漢律規定,奴婢算賦以五算。
也就說一個奴婢,每年需要繳納六百錢的人頭稅。
故一個奴婢,買回來後,一年理論上最大開支是四千四百錢。
而其能創造的剩餘價值,說出來,恐怕能嚇死人。
哪怕只是讓這些奴婢耕作,以最低效率,一個人只能耕作五十畝,畝產兩石來算,也是一百石粟米,價值一萬錢以上!
盈餘五千四百錢!
但,地主豪強權貴們,怎麼可能只讓奴婢耕地呢?
農忙之餘,讓他們從事副業生產,也是肯定的。
而最大的副業,就是替人服役。
起初,這只是部分權貴才能享有的特權。
但很快,事情就變得一發不可收拾了。
因為,當黃老政治家從政壇謝幕,上臺的法家和儒家官吏,可就沒有那麼脈脈溫情了。
法家喜歡一刀切,儒家則不喜歡關注瑣事。
於是,就導致了一個可怕的結果——在太宗、先帝時期,權貴們將自己的奴婢拿去服役賺錢,只能在有人願意出錢請人服役的前提下。
而現在,法家和儒家,搞了個一刀切——所有人民都需要繳踐更稅——無論他去不去服役。
區別只在於,北方的郡國,官員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