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取個名字(第1/2 頁)
林晚來傅銘川家看小狗時,帶了一大堆的玩具和抓板過來。
剛一進門,她便看見傅銘川閒散地坐在沙發上,一身黑金絲絨睡袍,胸口微袒,穿著不甚得體。
要是忽略傅銘川無恥的本色,他那身體,其實還挺勾人的。
林晚才反應過來自己這荒謬的想法,急促地移開視線,“小狗呢?”
傅銘川不言,只抬了抬下巴,林晚這才往沙發邊看去,小狗本趴在沙發邊,一見林晚來了,便忙一瘸一拐地跑了過來。
林晚將它抱在懷裡,小狗很喜歡她,不停地往她臉上蹭,林晚也熱切回應,笑眼彎彎。
傅銘川悄然注視,眉眼間舒展半分。
她似乎總是很討小動物喜歡,這狗平時在家,可從來沒這樣蹭過他。
“傅銘川,你給它取名字了嗎?它叫什麼呢?”
“它就叫狗。”
“什麼?”林晚愣了下,“它是你養的寵物,你怎麼能只叫它狗?這跟養了個人然後叫他人有什麼區別?”
傅銘川神色淡淡,“需要取名嗎?”
林晚那雙杏眼睜得圓圓的,看起來鄭重其事,“當然需要了。”
傅銘川沉默,面上如同蒙上一層冷霜。
其實他不是沒想過給它取個名字,只是覺得沒有必要而已。
他唯一給一個動物起名字的時候,是在他的七歲,那時,他在公園裡撿了一隻流浪貓回來。
他記得那時候自己很喜歡它,它會在他摸它頭的時候蹭他的掌心,會在他拿來食物時翹起尾巴跑過來,甚至有時放學回來,它會一直對他不停地叫,好像在說:你回來得太晚了。
後來他給它取了個名字,叫豆豆。但當有天他回家時,發現豆豆已經被他父親傅嚴扔掉了。
他問傅嚴為什麼要扔掉它,傅嚴說他不喜歡貓,而且那只是一隻流浪貓,如此低賤的品種是不能養在傅家的。
那時的傅銘川只覺得這說法不可理喻,便在深夜自己溜出了家去找豆豆,連連在外頭找了好幾天。
全家人找不到傅銘川,傅嚴因此受到傅老的怒斥,最後傅銘川終於被找到時,傅嚴給了他最重的家法。
家法留下的疤痕依舊留在他的後背,可那時的他似乎並不覺得有多疼,反倒更疼的是,豆豆再也沒回來了。
自那以後,傅銘川再也沒養過什麼動物,也從不為任何東西特地起個名字。
而這隻小狗,也不過是他擄來誘她靠近的工具罷了,不需要名字。
傅銘川斂眸,語氣隨意,“你想取什麼名字?”
林晚抱起小狗,不假思索,“既然它是被人偷竊走的,那不如就叫它偷偷吧。”
“......”
諷刺意味十足。
但傅銘川也沒有拒絕這個名字,可林晚又想了想,她剛剛只是想刺一刺傅銘川那可恥的盜竊行為,但“偷偷”這個名字,實在有些難聽。
於是她改口,“我剛剛想了一下,不如還是弄個諧音,叫兜兜好了。”
傅銘川的心顫了一下。
“隨你。”
林晚綻開笑顏,抱著小狗貼臉過去,“那以後你就叫兜兜了,兜兜要健康地長大噢。”
“汪!”小狗回應。
傅銘川失笑,“既然這麼喜歡,為什麼不早點過來看它?”
林晚怔了下,微微垂頭,“因為你之前跟我說過劇本的事,我要好好想想措辭。”
“措辭?”傅銘川起身靠近,身上散著股好聞的木質香,“勸導演刪戲的措辭?”
“不。”
林晚默默將兜兜放下,抬頭與他目光相撞。
“是勸你收回成話的措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