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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檢察長李樹坤看看人到得差不多了,於是便宣佈開會。接下來,他向委員們介紹了今天會議的主要內容。他說:
&ldo;前一階段法紀處辦了一個經濟案件。 經過一段時間的偵查,現在準備結案。今天檢委會主要討論一下這個案件如何定性問題。在討論這個案子之前,我還要傳達一下全國人大的&ldo;兩個決定&rdo;(即《關於懲治嚴重破壞經濟的罪犯的決定》)和《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作者)不過,今天不算正式傳達,正式傳達要開全院幹警大會,今天正好各位處長都在,我就便給大家把主要精神說說。李樹坤說是說說主要精神,實際上仍是一字不漏的照本宣讀。王漢公處長全神貫注地聽著,希望能從決定中發現對處理李家駒案有用的條款。結果使他很是失望,這兩個決定都很原則,並沒有具體到經濟犯罪的犯罪主體及犯罪構成如何認定的問題。但是有一點卻是大家的共識,在全國範圍內,對經濟犯罪和刑事犯罪分子打擊的風暴即將開始!
根據會議安排,接下來大家討論李家駒受賄案的定性問題。首先由陳少實向檢委會匯報案情。陳少實如同在處裡匯報一樣,將李家駒案的來源以及基本案情、證據等情況,一一作了匯報。至於處理的意見,由王漢公處長說了。
王處長說的內容,如同他在處裡說的一樣,他說,象李家駒這樣的案子,主要問題是法律政策界限不明,不好把握,所以才提交檢委會討論。對王處長這種說法,李樹坤檢察長有點兒不以為然,他說:
&ldo;倒底能定還是不能定,你們處總該有個意見吧?&rdo;
實際上,從王處長內心來說,自從那天陳少實在處裡說了那個意見之後,他也有同感,只是不好意思當著處裡所有的人的面說罷了,因為這個案子,王處長從一開始是力主要辦的,到頭來,弄成這付樣子,他的面子上實在下不來!他如果說不能辦,那不是自已否定自已嗎?尤其在俞美鳳和孫紅蓮面前,他不想說這樣的話。因為俞孫二人從一開始,就不願意配合,連辦個拘留決定書都沒有辦成!誰都清楚,俞美鳳和孫紅蓮辦這個案件不主動不積極,倒不是她們有什麼先見之明,而是她們和王漢公處長之間的個人恩怨使然。
今天在這個檢委會上就不同了,王漢公雖然還有些不服氣,但是理智告訴他,法律就是法律,不是個人恩怨,決不能把個人恩怨和法律摻和在一起,那樣非得辦錯案不可!於是,當他聽李樹坤要他們處裡拿個肯定性的意見時,他還比較爽快地說了這個案件不能辦的意見。
&ldo;這不就對了嗎!&rdo;
聽得出來,李樹坤對王漢公的這個表態,還是比較滿意的。
&ldo;大家還有什麼不同意見?&rdo;
李樹坤轉而徵求其他處長也就是檢委會委員的意見。
&ldo;這個案件在這之前,老王和我交換過意見。我的意見和他一樣,這個案件的事實還是清楚的,尤其是認定李家駒拿了人家的5000元這個事實還是清楚的,主要是法律政策對這個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沒有肯定性的條款和解釋,故而不好辦!&rdo;
楊發年是經濟處長,他是一定要發言的,由於他這個發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他委員就有什麼新的補充了。分管檢察長李長榮似乎面子上有點兒下不去,於是他接下來說了一些門面話:
&ldo;這個案子雖然不好定,但是我們不要忘了,當前的大氣候,是要嚴懲經濟犯罪,象他這種情況,今後能不能辦?還很難說!&rdo;
&ldo;今後再說今後的話吧,先把這個案子處理掉再說!如果大家沒有新的意見,這個案子就作撤案處理吧!&rdo;
李樹坤作了結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