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襲警,襲警啊(第1/2 頁)
“好,那麼請問這位女士,你說江小姐騙取你家兒子錢財,那你可有證據?”
“證據?”顧母突然一愣,她似乎忽略了證據一說。
她只知道自己的房子要被強制收走,所以他必須要讓顧白回來,要讓顧白回來就得和江沐熙分手。
但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證據?什麼證據!她哄騙我兒子的錢財就是事實!”
劉雲皺起眉頭:“這麼說,你是拿不出任何證明您言論的證據咯?當然,這些證據不限交易轉賬以及聊天資訊……”
誰舉報誰舉證,而不是你簡簡單單的造謠就需要被汙衊的人跑斷腿去闢謠。
“這個賤人勾搭老男人,腳踏兩條船,噁心至極!”顧母有點慌亂,她壓根拿不出任何有效證明啊!
所謂的哄騙錢財,都是猜測。
所以她開始轉移話題,企圖換取圍觀群眾的支援,議論聲也是逐漸升騰。
“安靜!”劉雲大吼一聲,怒目圓睜的模樣頗具威嚴,群眾紛紛噤聲。
“各位,我再宣告一遍,警察辦案講究的是證據!”
“那麼這位女士,顯然在迴避我剛才的問題。這是其一!”
“其二,你剛才又說江小姐勾搭老男人,傷風敗俗。”
“還是那句話,誰舉報誰舉證!請您如實地拿出證據,否則,您需要為您的言論負責,我們會依法對您進行扣押。”
“我說的都是事實!我親眼看到還會錯?”顧母慌了。
人在驚慌失措的情況下往往會選擇撒謊掩蓋事實,她只能堅信林初月告知她的內容屬實。
但劉雲完全不吃這一套:“這是我第三次重申,請您拿出證據,無論照片還是影片都可以!”
“如果您實在拿不出證據證明您的言論,那麼您就屬於公共範圍內傳播謠言,”
“根據華理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劉雲的話音一字一句的落入顧母的心湖,包括被情緒左右的群眾,理智逐漸回來。
“你倒是拿出證據啊!”不知是誰,喊了一句,語氣不善,有種被耍了的憤恨。
“對啊,證據!剛剛那麼理直氣壯,我還以為她有十足的證據呢!”
“還是說在憑口捏造?”
“這一家子估計都沒什麼好人……”
“一肚子壞水,壓根沒安什麼好心!”
漸漸的,風向標開始轉移,一人一口唾沫,足以淹死顧母一家。
“安靜!”劉雲再次強調。
有時候,“群眾”一詞有可能是“牆頭草”的延伸,只要事情有反轉,名為情緒的感情就會支配大腦,為了宣洩情緒,罵人的話奪口而出,這會極大干擾正常辦案。
顧母的呼吸越發急促,她忽然意識到這裡不是尋常的街坊吵架,要蹲大牢的啊!
“怎麼辦?怎麼辦!”她的腦子在吵架,因為她根本不想坐牢!
“媽!媽!”王金寶在一旁戳著顧母的腰。
“媽,您趕緊躺下打滾,越慘越好!”
被王金寶這麼一提醒,顧母彷彿找到了解決辦法。
當即身子一軟,恍若弱柳扶風般柔弱,風一吹,腳跟一癱,就趴在地上了。
顧母:“還有沒有天理了啊!”
“本想討個公道,卻被警察威脅!”
“我們小老百姓申冤難如登天啊!”
就在顧母撒潑打滾之際,王金寶火速掏出手機,登入短影片App,開啟直播。
直播標題很吸睛:“警察疑似庇護?申冤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