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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都沒有看見蘇子健。也就是說,蘇子健在六點之前就回了家。
時間上,蘇子健沒有作案條件。但是這人的確偷了韓棟的褲子和鞋誘騙了姚志。想來想去,夫夫倆認為,殺了姚志的兇手不止一個。
來假設一下。蘇子健按照計劃在姚志回家的路上等著他,那時候,翁叔開車把車停在跟姚志距離很遠的地方,並進入樹林。等蘇子健得手,把姚志扛進林間小屋。
姚志的車載照片拍到蘇子健的時間是凌晨00:24,以此推算,蘇子健口若懸河騙他走進林子,打昏他,扛在肩上走進小屋。這個過程大約需要一個小時。再跟翁叔交流幾句話,留下陷害韓棟的藥液,消耗了一些時間,蘇子健真正離開案發現場的時間應該是02:00。
他走出林子,按照翁叔所指的地方找到翁叔的車,開車回家。回到家的時間是03:30那時候,小區保安都在睡覺,沒人會注意到他。
而翁叔,殺了姚志並吃掉他的腦子之後,開著姚志的車到了海邊。他只需要在海邊找個隱蔽的地方等幾個小時,蘇子健就會回去接他,把車還給他,讓他回到v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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