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防範於未然(第1/2 頁)
“抓錯了人……”
空闊的陽曲街頭,姐弟倆漫步,交流意見:“江湖路數和諜探風格有衝突麼?”
狄湘靈道:“自是有的,燕雲之地的江湖人,我也見過,他們有的心慕中原正統,要驅逐異族,有的則對遼國忠心得很,視宋為南朝,還盼著南下侵宋,但大多是不願做諜細的……”
狄進了然:“細作身份低下,並無前程,雖說‘今之御邊,無先於用諜’,但江湖人願意投靠朝廷,也是為了榮華富貴,求官身賞賜,而不是做這些出力不討好的事情。”
狄湘靈連連點頭:“正是這個意思!”
狄進道:“那江湖女子得不到官身,願為諜探呢?”
“遼人官員可不見得會用女子,蕭太后當年倒是願意用女子為官,助其鞏固權勢,她死後,那些女官下場可不好!”狄湘靈道,“說起來遼國派一個女子諜細入宮縫衣裳,就挺奇怪的,皇城司的情報真的沒有錯麼?”
狄進的神色漸漸凝重起來。
歷史上的江湖人,其實就是民間有能力的人,這些人在各自的領域裡都有著一定的影響力,甚至可以和廟堂所抗衡,並不是一味的打打殺殺。
即便是打打殺殺的遊俠兒,也是效仿先秦刺客,刺殺敵對國家的重要官員及將領,博一個偌大的聲名。
相比起來,細作總是與背叛為伍,充斥著爾虞我詐,推進著看不見的戰線,或許這些人所做的事情,對於兩國交鋒的影響力巨大,甚至一個關鍵情報的獲取,可以減少前方軍隊成千上萬的傷亡,但終究是籍籍無名,功績不為外人顯露。
江湖人最求的就是聲名,他們為朝廷去當諜探,豈不是與初衷相違背?
當然,也不是沒有辦法驅策。
比如重金收買,宋軍許多邊將都喜歡用諜,代價就是花錢,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比如江湖人重義氣,從這方面入手,先以美酒佳餚款待,再以國家大義,百姓安危為由,讓他們甘願赴湯蹈火,為種世衡實施離間計的和尚法崧,就冒著生命危險,成功讓李元昊殺掉了自己的心腹大將。
朱氏又是哪一種?
哪種都不太像……
眼見事發敗露,她甚至完全沒有考慮過自殺,難道就不怕諜細被俘後,遭到無盡的拷問與折磨?
“這個女子被堵住時,對我說出朱氏的稱呼毫無驚異,對於眾人的圍堵也沒有意外之色,她是假冒‘萱娘’的逃犯朱氏,應該沒有疑問。”
“但皇城司比我們更熟悉諜探,朱氏沒有諜探的風格,他們不會看不出來,剛剛莫老那如釋重負的神情,可不是假裝,那就只剩下一種可能……”
狄進深吸一口氣:“皇城司公器私用,借敵國諜探之名,抓捕自己想要的人!若真是這般,此事的性質,就完全變了,將來若是事發,協助抓捕的我豈不成了貪功之輩,百口莫辯?雷老虎好心機啊!”
雷彪之前許諾,擒下朱氏,積攢功勞,來日便是科舉入仕,起步也比其他的進士要高,這話還真沒錯。
因為朝廷有明文規定,抓捕諜探得獎賞,尤其是那些重要的情報人員,“支賞錢三千貫,白身更與補三班奉職,官員並與改轉。其知情藏匿,過致資給之人,如能告捕得賞,與免罪外……”
這是一件功績,只不過大部分情況下地方官員沒法辦到,因為他們不通諜探之法,但越是如此,能擒下敵國賊子計程車子,越顯得才幹出眾。
同樣是進士,一個明察秋毫,辨識奸邪,另一個則沒有此類功績,得派差遣時,朝廷自然有所偏向,更別提由此衍生出的聲名。
但如果是以諜細之名抓捕自己人,那又大不一樣!
甭管朱氏是不是殺人放火的惡徒,都不能被冠以這樣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