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 婚姻法(第1/2 頁)
大年初一,吃過早飯後李昭又回了書房加班。
既然決定了要修正婚姻法,那就得行動起來。
哪怕是在過年,李昭也不喜歡把事情往後拖延。
現在閒是閒不住的。
不過她也沒有喪心病狂到把下屬都喊來加班,而是自己加,其他人還是繼續在休年假。
她把腦子裡想的全都一條條的給寫了下來。
第一條便是鼓勵寡婦再嫁,寡婦再嫁能去官府申請一筆‘嫁妝’。
李昭想了想,在後面寫上了五百文這個數字。
普通老百姓一家子一年到頭花個二兩銀都差不多了,這筆錢已經很多了。
給錢是最簡單粗暴的方法。
不過為了避免有人鑽空子結很多次婚來領錢的,李昭也設定了一個限制,那便是這‘嫁妝’一共只能領一次。
寫下這一條也是為了告訴她管轄內的所有女子,不用為誰守什麼狗屁節,官府都是支援她們重新尋找自己的幸福的。
而延續這一條擴充套件的一些條例,則是有若是原夫家或者孃家阻攔,會按照情況輕重降罰。
第二條便是婚姻登記,成了親後需要來官府登記,這才是名正言順的夫妻。
李昭把婚姻登記的年紀設在了十八歲。
雖然現在她很缺人,應該大肆鼓勵生育,那麼成親年紀比起以前的要大是不利的。
但是從長遠的為了女子身體作打算,她還是把這年紀給定在了十八歲。
至少等到成年了,身體發育成熟了後,之後生產能承受到的危險也更小一些。
至於一夫一妻制,李昭想了下還是先不設定。
步子不能一下子邁得太大,這時代稍微有些錢的都會納妾,得一步一步慢慢來,以後再說。
不過她另加了一條可以立女戶,男的能納妾,女戶也能多納夫郎。
反正不管男女,只要你自己有能力,想怎樣都行,這樣也算是平等了。
第三條則是直系親屬和三代以內的血親不得結親。
之前楚鈺便有跟她說過,因為她醫術的名聲越來越盛,有不少人家抱著有問題的畸形孩子,或者患了罕見病的孩子來找她。
仔細問過後,發現這些孩子大多數都是近親結婚下的產物。
這時代盛行表兄妹、表姐弟結親,覺得能親上加親。
李來都起過這樣的心思,說等來財他們長大了,看看能不能和珺梅還有靈慧結親。
這樣到時候還是一家人。
珺梅倒是不算,但是靈慧和來福他們可是確確實實的有血緣關係的近親。
嚇得李昭說了她一通,給她好好科普了一番近親結婚的危害,這才打消了她這打算。
這一條實施起來很難,不過李昭還是加了進去。
到時候再讓楚鈺帶著人去開講座,把近親結親的危害給所有人都科普一遍。
李昭打算好,在這一條旁邊給備註了一下。
又陸續加了一些細則完善,洋洋灑灑的寫了好幾張紙。
為了鼓勵生育,她還是多加了一條,夫婦生育兩個子女便獎勵一石糧,多生一個多獎勵兩百文(在孩子滿一歲時帶著孩子去官府領取),同時免稅一年,無論男女都可以。
天災不斷,又一直打仗,活下來的人越來越少了。
身為領導者,必須得鼓勵生育,讓她手底下的城池充盈起來,才能不斷的執行下去。
而且加了這一條後,那些格外重男輕女的人家就算是生了女孩,為了那些好處,也不會再把女嬰給扔掉或者溺死了。
給那些原本有機會來到這個世界的孩子一個活的機會。
等到之後條件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