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遜。馬禮遜於公元1907年來到中國,曾譯出第一部中文的《新約全書》。但他直接佈道的效果不大,7年後才對第一個中國教徒施洗禮。當時中國人對他們所傳播的福音實在不感興趣,傳教士所散發的宗教小冊子,不過被當地人用來包東西或剪鞋底紙樣用。
形勢的發展要求傳教士要不斷調整目標和方法,探索新的傳教途徑。於是他們轉向了在當地蓋教堂、辦醫院和辦學校這方面來。隨著1840年中英鴉片戰爭的爆發,1842年中國清政府被迫簽訂了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及《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門條約》,這3個不平等條約的主要內容是:
一、五口通商。即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
二、賠償英國軍費、鴉片費以及償還廣州行商所&ldo;欠&rdo;英國商人的款項共zi00萬元。
三、割讓香港。
四、協定關稅。
五、廢除原在廣州實行的行商制度,實行對外貿易自由的政策。
六、根據南京條約中的有關規定,清朝皇帝應通令全國免除一切與英國有牽連的漢奸的罪。
七、《五口通商章程》中規定,以後如在通商口岸的英國人犯罪,不能由中國處理。
八、《五口通商章程》中規定以後每一通商口岸準許停泊一隻英國&ldo;官船&rdo;。
九、南京條約中規定英國人可以攜帶家眷到通商的這五個港口居住。
《南京條約》之後不久,侵略戰爭和伴隨著戰爭的訛詐,又使中國承受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條約。如1844年的《望廈條約》和《黃埔條約》、1858年的《天津條約》、1860年的《北京條約》和1901年的《辛丑條約》等。傳教士不僅是這些戰爭訛詐的直接參與者,而且這些不平等條約從起草到簽訂也都有他們的參與和策劃,有些甚至出自他們的手筆。如郭士立參與《南京條約》,俾治文參與《望廈條約》,衛三畏參與《天津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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