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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曾對&ldo;笨&rdo;字有種言若有憾、實則喜之的看法,&ldo;吾輩讀書人,大約失之笨拙,即當自安於拙,而以勤補之,以慎出之,不可弄巧賣智,而所誤更甚&rdo;。
他一輩子強調勤與恆。說天下事,無論什麼,要做成樣子,必須有兩樣,一是規模,一是精熟,兩樣都從勤與恆中來。
這兩個字我小時候一聽就要打瞌睡,上學後天天都得抄類似的格言交作業,到後來很多年都討厭別人的道德教訓,覺得頭巾氣重。
因為在我當時理解裡,勤與恆無非是一種外界加諸於身的教訓,要磨掉一個人所有趣味的規範。
後來才理解沒什麼靈心一動、當下了悟的真理,甚至在藝術上,也是費里尼所說,&ldo;為了逾越常規,才需要嚴格的秩序&rdo;。
這個秩序都從勤與恆中來。
但我一開始看老曾給的通道,實在是覺得沒勁,他說過高的道理都近於矯或偽。所以要想勤與恆,就從兩點做起,&ldo;不譏笑人,不晚起&rdo;,這兩點真是平實近於迂。
他說一輩子從這兩句中受益良多,可去一切驕慢虛妄。這話誰都懂,覺得也不怎麼高明,後來才覺得,他的厲害之處在於踐行終身。
學英文時,老師說過一句話,什麼是天才,天才就是持久不斷地忍耐,當時大家笑。看老曾談他運筆之道,才理解人的心性必須這樣如磋如磨,像粗糙之米,再舂則粗糠全去,三舂四舂則精白絕倫。
&ldo;往年苦思力索,幾於困心橫慮,但胸中有字,手下無字,近年在軍中不甚思索,但每日筆不停揮,除寫字及辦公事外,寫字一張,不甚至間裝飾,從結構上用心,而筆意筆力,與之俱進,十年前胸中之字,今竟能達於腕下。&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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