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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悍然成立了不倫不類的&ldo;審案局&rdo;,將自布政使到各府州縣長官的社會治安權收歸自己名下,&ldo;巨案則自行匯奏,小者則惟吾專之&rdo;。他對那些貪鄙畏葸的地方官吏本來就極不信任,所以常常越過他們,直接下達命令。他規定,任何人都可以捆送土匪流氓,不必經過過去那些層層手續,&ldo;一切勘轉之文、解犯之費都行省去,寬以處分,假以便宜&rdo;。他辦案總是逕自決定,從速處理,以免有人來說情糾纏:&ldo;期於立辦,無所掛礙牽掣於其間。案至即時訊供,即時正法,亦無所期待遷延。&rdo;
這就惹惱了通省文官。案子就是錢,不是現錢也是天大的人情,你把抓捕、審判、監禁、處決權統統收歸自己所有,別人還有什麼活路?
曾國藩不尊重行政程式,視湖南通省官員如無物,更是大傷文官們的面子。你要當好官,出成績,這可以理解,誰不想往上爬?但能不能別把我們踩得這樣狠,反襯得這樣無能?你半年裡辦的事,超過了湖南幾十年的工作成績,這樣幹法,別人的面子往哪裡擺?
鹹豐皇帝任命的&ldo;幫辦團練大臣&rdo;,並非曾國藩一人。從鹹豐二年十一月至三年二月,他一口氣任命了十個省共四十三位退休或者丁憂在家的前官員為團練大臣。
絕大多數團練大臣行事都很明智。他們的做法有三類。潔身自好者深知自己不受地方官員歡迎,他們接到命令之後,在省城找間空辦公室,掛個牌子敷衍兩天,最後像大多數紳士那樣,給團練捐些錢了事。
精於打小算盤者則視皇帝的聖旨為以公濟私的好機會。他們在地方上果真辦起一支小小的民兵,不過主要目的卻是保衛自己的莊園不受土匪搶劫。一旦太平軍大股部隊到來,則立刻&ldo;逃遁&rdo;或&ldo;託病藏匿&rdo;了。
胃口更大者則把這個差使當成中飽私囊的絕佳機會。他們扯著皇帝的幌子,以籌款練兵為藉口,大肆敲詐地方富戶。&ldo;假公濟私,百端紛擾,或逼勒州縣供應,或苛派民間銀錢,或於官設捐局之外,團練再設捐局,或於官抽釐金之外,團練再抽釐金。&rdo;
只有曾國藩一個人,一不要錢,二不要利,只想真正為國家分憂。這就觸犯了官場潛規則。
曾國藩混跡官場多年,當然不是不通世故之輩。他自己說:&ldo;今歲以來,所辦之事,強半皆冒侵官越俎之嫌。&rdo;他悍然不顧,一意孤行,自有他的道理:&ldo;只以時事孔艱,苟利於國,或益於民,即不惜攘臂為之,冀以補瘡痍之萬一,而扶正氣於將歇。&rdo;後來,在給翰林院同事龍啟瑞的信中,他又這樣進行解釋:二三十年以來,官場形成一種黑白不辨、不痛不癢的含混作風。偶爾有人批評這種作風,則大家相與議論,說他不懂事,好顯擺自己。我昔年做六部官員時,對此早已痛恨入骨。如今辦理團練,又遇到幾個有實權的人,不許我觸及他們的勢力範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再謙遜退讓,則一事無成。而且這麼多年來,心裡也憋著一股火,於是毅然出手,不再管那麼多。
他又說,&ldo;物窮則變,救浮華者莫如質。積玩之後,振之以猛,意在斯乎?&rdo;
在曾國藩看來,官場風氣敗壞已極,隨波逐流,斷難成功。要想挽救天下,首先就要改變官場風氣,&ldo;痛懲而廓清之&rdo;。他希望以自己至剛至猛的辦事風格,給渾渾噩噩的湖南官場一個震動,打破這個死氣沉沉的鐵屋。他哪裡知道,這些地方官員,雖然辦起正事昏聵糊塗,但是壞起事來,個個都是行家裡手。一場大風波不久就到來了。
三
風波的觸發點是練兵。
曾國藩不是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