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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自己動手做家務活。同治七年,曾國藩給女兒、兒媳婦定了一個工作日程表。每天早飯之後要做小菜、做點心、做酒漿,叫食事。上午紡花或織麻,叫衣事。中飯之後做刺繡之類的細工,晚上還要做鞋,這是粗工。所以總督府的女眷從早上睜開眼到晚上休息,幾乎歇不了。如此的總督府家眷,我相信在大清王朝肯定找不到第二家。當時每天晚上,在南京的總督府裡,曾國藩在一邊秉燭批閱公事,他的女眷在一邊點燈織布,應該說這是中國歷史上非常動人的畫面。這是曾國藩的清廉一面。
他身上也有&ldo;濁&rdo;的一面。曾國藩也大吃大喝,在同治十年,曾國藩有一次到蘇州去檢查工作,他每天大部分的日程就是接受當地官員宴請。到臨走前,他也擺了兩桌回請蘇州的官員。這種作派和晚清的任何一個官員的作派都是一樣。曾國藩晚年每年還要給京官送冰敬、炭敬,總數達幾千兩白銀。
曾國藩在官場上最大的一筆應酬發生在同治七年,因為這一年他從兩江總督調任到直隸總督。他到北京去覲見慈禧太后和皇帝,出京的時候,按照當時官場的慣例,要給京官送筆別敬,也就是分手禮。花了一萬四千兩白銀,他覺得還不是很豐厚。
總結曾國藩一生的經濟收入和支出,可以稱他是一個非典型的清官。一方面,他確實是清得問心無愧,並沒有把一分錢納入自己的私囊。但另一方面,他的&ldo;清&rdo;和中國傳統歷史上的清官做法不一樣,他不像海瑞這些清官,清可見底,嚴格遵守國家的規定,國家規定不能拿一分錢,一分錢都不拿;國家規定不能辦的事兒,一點也不辦。這樣的清官是門面式的清官,做不了任何實事。在當時,如果一個官員清到這種程度,就會成為官場上的公敵,大家都不會認可你。因為你這種做法顯然暗示了別人都不清廉,你在官場上不可能有任何朋友,不可能有任何支援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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