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李小芬曾經暗查劉阿嬌(第2/2 頁)
的,他被三陪小姐抓傷一事,曹志豪等人再次詢問柳顏飛。
“柳顏飛,我們已經調查清楚,你昨天晚上根本沒去過白天鵝舞廳。”陸小鵬道。
“我昨天晚上喝醉了,也有可能是記錯了,不一定是在白天鵝舞廳。”柳顏飛道。
“到底是哪個舞廳,你根本不記得了,是吧?”陸小鵬問。
“是舞廳呢,還是歌舞廳呢,還是夜總會呢?還是美容廳呢?”柳顏飛搖搖頭,“我真的記不得了。”
“你這回答真棒!”曹志豪點點頭,“可我們已經檢查出,你在李小芬臉上和手腕上留下的指紋。
根據檢測,這指紋,就是你昨天晚上在李小芬身上留下的。”
“不可能,昨天晚上我根本沒去小芬那裡,肯定是兩天前留下的。”柳顏飛道,繼而,思索了下,又狐疑地看著曹志豪等人,“不對啊,小芬每天都要洗澡和洗臉的,我前兩天跟她親熱的時候,留在她身上的指紋,早就被她洗掉了。”
“你的意思是,我們警察,還會拿這種事情詐你?”曹志豪冷冷地看著柳顏飛。
“這就奇怪了。”柳顏飛嘟囔道,“難道,我昨天晚上喝醉了,有沒有去小芬家,都不記得了?”
“一切證據都指向你,李小芬就是你殺的。”曹志豪緊盯著柳顏飛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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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你們這就是刑訊逼供。”柳顏飛憤怒地看著陸小鵬和曹志豪,“明明是張兵殺的,你們卻把屎盆子硬往我頭上扣,你們肯定是收了張兵的好處,幫著他栽贓陷害我,我要去告你們!”
“我倒希望你還有機會去告我們。”曹志豪冷笑道,跟陸小鵬一起走出審訊室。
當陸小鵬和曹志豪回到曹志豪辦公室的時候,李小芬的表哥周偉竟然找來了。
原來,周偉剛剛在五金店儲藏室裡找到一摞照片,竟然都是柳顏飛和一個年輕、妖豔女人親熱的照片,足有30多張。
“這個女人是夜鶯歌舞廳的老闆娘,叫劉阿嬌。”劉毅指著照片上的女人對曹志豪說道,“今年5月份我們辦理阿軍搶劫案的時候,跟這個劉阿嬌打過交道,這女人很有心機,很風騷。”
“確定嗎?”曹志豪問。
“確定。”劉毅點點頭。
“就找到這些照片?”曹志豪問周偉。
“我覺得,也就這些照片對你們有用。”周偉道。
“走吧,一起再去你們五金店的儲藏室看看。”曹志豪對周偉說道。
“好吧。”
20分鐘後,曹志豪和陸小鵬來到金城五金店,對五金店儲藏室進行仔細檢查。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檢查,除了在儲藏室找到6本偵探小說,沒有發現其他有價值的物證。
“李小芬最近一段時間,是不是在看偵探小說?”陸小鵬問周偉。
“對,他是在看偵探小說。”周偉點點頭。
“看了多長時間了?”
“好像,有一兩個月了吧。”周偉道,“具體多長時間,我還真沒去記。”
“李小芬以前有沒有看過這種偵探小說?”陸小鵬問。
“我以前是沒見她看過這種偵探小說。”
“那她有沒有說過,為什麼突然就:()刑警1998:開局破獲別墅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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