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頁(第1/2 頁)
等了十幾分鐘還是沒回,時間不早,麥文澈不得不先打車回公寓。
操!去了哪!不會是被人騙去做傳銷了吧?還是出了什麼意外?手機丟了?出車禍了?
麥文澈坐在計程車上忍不住各種胡思亂想。
手機突然一陣嗡鳴,有訊息進來,他一激靈立馬拿起了手機。是剛才那位師弟,給他發了張截圖,是他跟明榛的聊天記錄截圖,一分鐘前明榛回了他:「是的,我明天就在b城入職了。以後都不會再回宿舍了。」
麥文澈先是狠狠鬆了口氣,終於有訊息了,那就是人沒事。但是——
什麼?明天就在b城入職?他要去b城?他去了b城???
他果然就是不想回我訊息!
為什麼不回我?憑什麼?!
難道是睡了不滿意?
不管怎麼樣,他媽的居然敢睡了就跑?
他兀自氣憤著,立馬就要打電話問個清楚明白,突然想起幾天前溫獻的話:「看見他跟人去酒店開房了。」
心念一轉,先是撥通了溫獻的電話,那頭一聽問的是這事,還在得意洋洋:「我真沒騙你啊,我不僅四隻眼睛都看到了,我還拍了照!」
麥文澈一聽,說著:「把照片發過來。」便結束通話了電話。
照片很快發了過來。
地點一看就是學校美食街上某間不起眼的普通招待所,照片拍的是背影,其實看不清楚人,但麥文澈一眼就看出來了那是明榛,那個熟悉的身形和背影,絕不可能認錯,而且身上穿的還是麥文澈給他挑的衣服,怎麼可能認錯!
明榛手搭在那人腰上,被摟在懷裡的人頭還歪到明榛肩上,一副親暱的樣子。
所以明榛真的跟人去開了房?
他突然想起了一張照片,明榛發過來的那張有點模糊的智慧手錶的照片,想起了錶盤上某個違和的資料,他顫抖著手找到聊天記錄裡的那張圖。
23:12,心率146次/分鐘。
每分鐘146次的心率——麥文澈看了眼自己手錶上82的心率——146的話,沒點強度的運動都達不到。
那個時候他只問明榛收到表了沒有,沒有問他是不是在宿舍。晚上他可能會去跑步或者健身,但學校寢室23:00關門熄燈,23:12還跑哪門子步健哪門子身!
唯一的解釋麥文澈聯想到那張勾肩搭背的照片,想到溫獻跟他說看到明榛的時間,只能推測到一種答案。
而推測出這種答案後,很多之前疑惑的問題就迎刃而解。
他終於知道為什麼明榛揹包裡有套子,也知道為什麼他跟人上床步驟那麼嫻熟。
心念電轉間,又想起以前跟社團的人吃飯,他們說「送上門來的,不吃不是男人」,說「男人找小姐只是解決生理問題,都是有性無愛」。
終於明白,為何昨晚他屢次想去親明榛時,對方都偏過頭躲過去了,甚至拿東西蓋在自己臉上!
男人可以跟不喜歡的人打炮,但不會跟不喜歡的人接吻。
草!
所以他是把我當成了誰!
麥文澈覺得可笑。
麥文澈喜歡明榛的「乾淨」,不僅喜歡他講衛生愛收拾這種表層的「乾淨」,還覺得這個人很單純、特簡單,人際圈子也「乾淨」。他可以肯定的是,那些喜歡和曖昧,絕對不是自己的一廂情願。
他常常自誡不要戀愛腦,不要像個沒吃過糖的孩子,對著一點小恩小惠就捧出自己的真心,最終落得像他媽那樣遇人不淑的下場,所以一直以來對待感情慎之又慎。他需要一個情緒穩定的人,踏實可靠,包容他,撫慰他靈魂裡缺失的一角,所以願意花三年的時間去改變、去考察一個人。
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