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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作案頻率又加快了。&rdo;
常春沉聲道,&ldo;按照案件發生日期的順序排列,分別是:12月12日,1月2日,1月17日,今天是1月25日。相隔時間為21天、15天、8天,而拋屍地點也漸漸開始大膽起來,從一開始隱蔽性高的化糞池,然後到廢棄廠房,最近的是小樹林,這次直接肆無忌憚的棄屍天橋下。但這些地方都是在交匯路口附近,路線四通八達,嫌犯熟悉探頭的位置,避開關鍵點,難以排查到具體行徑路線。&rdo;
&ldo;會不會是故意挑釁?&rdo;劉勇眉心擰成深深的川字,&ldo;因為前面幾起作案沒有被抓住,就越來越膽大?順便公然在我們眼皮子底下嘲諷。&rdo;
常春掃了他一眼,不動聲色,&ldo;你被成功嘲諷到了嗎?&rdo;
&ldo;當然!&rdo;劉勇霍地起身,將手中厚厚的案發現場照片甩在桌上,&ldo;老子現在就出去摸查疑犯,我他媽就不信抓不到他!&rdo;
常春留在組裡比對各個被害人的關係網,面前擺滿了被害人的各種遺物,他一一記錄完後沒有將這些遺物都第一時間收起來,而是將身體儘量向後舒展著半躺在背靠椅上,閉目凝思……
作案時間是12月12日,1月2日,1月17日,1月25日,間隔時間短,而且被害人互不認識,交際圈也不重合。這符合隨機殺人的特徵,這類案子多數是嫌犯臨時起意動手。但這幾名被害人的容貌特徵明顯是經過精心挑選,作案現場也經過事先踩點……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連續作案,兇犯究竟是怎麼挑選獵物的?
滴滴滴!
手機鈴聲吵醒了不知不覺陷入淺眠的常春。
&ldo;常隊,我們沒有在懸崖下找到匪首的屍體,按照獵人提供的範圍,又往前後各擴大了一公里,除了幾片帶血的碎布之外,還是沒有發現屍體的痕跡。&rdo;
常春眼色漸漸凝重,&ldo;這幾天去附近城鎮口打聽有沒有可疑的生面孔出現,回來後把碎布帶去化驗比對一下dna……一天沒找到屍體,通緝令一天不撤銷。&rdo;
掛上電話,常春煩躁地將手機隨意拋在桌面,光滑的手機殼在玻璃桌上滑行了一小段距離之後,鬼使神差地停在了第三個被害人嶽曉玲的手機旁邊。
常春不覺看出神了……猛然,他站起身,三步兩步走到電腦前。
‐‐他知道兇手是怎麼尋找獵物了!
第十二章
微信,微博個人主頁,一張張美麗的自拍九宮格日常刷屏。
陳麗、嶽曉玲、許菲菲……
這些自拍照的背景,不是自己住址附近圖,就是工作場合或者喜愛的私人小店詳圖。
他們的個人介紹欄所在地或者標籤,都誠實的標註了所在城市。
最要命的是,常春的滑鼠略過了這些被害人曾經巧笑倩兮的面容,停在發布狀態的末尾標識功能:我在這裡。
人死為大……罷了,他深深嘆了口氣,不再多說其他,畢竟已經付出了血的教訓。
常春撥通了負責調查兩個市近年失蹤人口檔案的組員,&ldo;小何,篩選條件再加兩條。&rdo;他伸出手,關上了滿屏被害人曾經的笑顏,&ldo;重新調查近期失蹤,短髮,面容姣好,身材高挑,喜歡在微信微博發布自拍和個人狀態的女性,重點挑出在這三個月內失蹤的。&rdo;
真正的第一個被害人,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