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回 審葉阡兒包公斷案 遇楊婆子俠客揮金(第3/4 頁)
喝酒吃飯。誰知李克明酒後失言,說他在路上遇到一個瘋癲和尚,叫陶然公,說他面上有晦氣,給了他一個遊仙枕,讓他交給星主。他不知道星主是誰,就問我主人。我主人也不知道,就想借他的遊仙枕看看。他說裡面有閬苑瓊樓,奇花異草,特別奇妙。我主人一來貪圖遊仙枕,二來又想省下還他的五百兩銀子,所以就把他殺了,讓我把屍體埋在堆貨屋子裡。我想著我和玉蕊相好,要是被主人發現了,可怎麼辦;還不如把人頭割下來,灌下水銀,藏在玉蕊的櫃子裡,萬一以後主人識破了,也能有個把柄。沒想到被他偷走了這個頭,今天就鬧出事了。”說完,向上叩頭。包公又問道:“你埋屍首的屋子在哪兒?”白安道:“自埋了之後,就鬧鬼了,所以把這三間屋子單獨隔開,開了門,租給韓瑞龍住了。”包公聽了,心裡明白了,讓白安畫了押,立刻簽發傳票,捉拿白熊到案。
這時候,縣尹回來了,上堂稟報道:“卑職押解著邱鳳,先找到劉三,然後前去挖人頭。一開始在井邊挖,劉三指認地基時,挖出來的卻是一具男子的屍體,驗過之後,發現額角是被鐵器所傷。卑職問劉三,劉三才說:‘挖錯了,這邊才是埋人頭的地方。’於是又接著挖,果然挖出了人頭,是用水銀灌過的男子頭。卑職不敢擅自做主,就把劉三以及一干人證都帶到這裡聽候老爺審訊。”包公聽了縣尹的話,又見他這次辦事十分謹慎,不像之前那般荒唐馬虎,心裡暗自高興,便說道:“貴縣辛苦了,先下去歇息歇息吧。”
接著,包公吩咐帶劉三上堂。包公問道:“井邊的男子屍體是怎麼回事?從實招來!”兩旁的衙役大聲威嚇:“快說!”劉三嚇得連忙叩頭,說道:“老爺千萬別動怒,小人這就說。回老爺的話,那男子的屍體不是別人,是小人的叔伯兄弟劉四。因為小人拿了當家的五十兩銀子,提著人頭正要去埋,沒想到劉四跟在後面。他說:‘私埋人頭,該當何罪?’小人答應給他十兩銀子,他還不答應;又說跟他對半分,他還是不答應。小人問他:‘那你要多少?’他說:‘要四十五兩。’小人一想,總共才五十兩,我自己才拿五兩,這也太氣人了。於是小人就假裝答應,叫他幫忙挖坑,還說要挖得深深的。小人見他貓著腰撮土,就照著他太陽穴狠狠一鍬頭,順勢就先把他埋了;然後又挖了一個坑,才把人頭埋了,沒想到今天陰差陽錯被發現了。”說完,不停地叩頭。包公讓他畫了押,暫且把他帶了下去。
這時,白熊也已經被傳到了,他的供詞和白安的一致,還把遊仙枕呈了上來。包公看了之後,交給包興收好,接著開始斷案:鄭屠用自己的性命給被他殺害的女子抵命,白熊給李克明抵命,劉三給劉四抵命,全都判處斬首;白安以下犯上,判了絞監候;葉阡兒被充軍;邱老兒私埋人頭,畏罪行賄,判了徒刑;玉蕊被官府發賣;韓瑞龍不聽母親的教導,貪財惹事,按理應當責罰,不過念在他年紀小不懂事,釋放回家,讓他孝順守寡的母親,努力讀書上進;韓文氏撫養兒子、教導他讀書,面對錢財能堅守道義,教子有方,讓縣尹賞銀二十兩作為表彰;縣官本來應該上奏彈劾,但是考慮到他辦事勤勞,還算用心,就讓他照舊任職。包公把這個案子斷得清清楚楚,聲名遠揚。休息了一天後,就起身前往陳州。
再說常州府武進縣遇傑村的南俠展昭,自從在土龍崗和包公分手後,就獨自遨遊在名山勝蹟之間,四處遊玩賞景。有一天,他回到家中,見老母親身體安好,心裡很是欣慰。多虧了老家人展忠料理家務,把家裡打理得井井有條,根本不用主人操一點心。展忠為人耿直,有時候展爺還會被他數落幾句。但展爺念他是個忠義的僕人,又是上了年紀的人,也就不跟他計較。展爺在老母親面前,早晚請安問候,極盡孝道。有一天,老母親突然感覺身體不舒服。展爺趕緊請醫生來診治,日夜侍奉在旁,連衣服都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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