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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就在附近的公園。」明月鋒說,「十分鐘。」
「我等你。」印寒結束通話電話,轉身看向凌亂的財務辦公室。
袁勇立抱著一沓貼有藍色標記的單據,細看裡麵包含合同和各類發票,他看向印寒:「就這些了嗎?」
「是的,差不多了。」印寒說,「我算了下這些加起來約有五百七十萬元,屬於數額巨大的嚴重犯罪行為。」他看向門外面色灰敗的賴祥雲,唇角上揚,眼中輕飄的笑意輕蔑且諷刺,「不知道賴老闆面臨的牢獄之災,是三年、七年還是七年以上呢?」
「你全都知道。」賴祥雲這才回過味兒來,印寒口中的「我自己拿」,是指連本帶利、連皮帶骨從他身上扒下來,還給明月鋒,他口不擇言道:「你早就知道,你隱瞞了這麼久沒舉報,難道不算是包庇罪嗎?!」
「我『沒有』早就知道。」印寒著重強調,「我是今天看合同的時候,不小心和前面的合同比對了一下,發現問題,立即報警。」他看向袁勇立,「至於為什麼是藍色標記——這是我看合同的小習慣,每份合同我都會打標記,同樣顏色的標記表示的是同一類。」
國字臉、整肅正氣的警察同志沒有興趣調解糾紛,他說:「除了印先生整理出的檔案,其餘檔案我們也會仔細檢視,避免遺漏。」他指揮人手拉警戒線封鎖財務室,記錄印寒和賴祥雲的名字,另外交代,「這段時間請兩位先生配合調查,手機保持暢通,我們隨時找您瞭解情況。」
「好的。」印寒點頭,他瞧了眼掛鍾,「我該下班了。」他撣了撣袖子上不存在的灰塵,穿過亂七八糟的檔案堆,側身出門,路過賴祥雲身旁,並未分一絲餘光,徑直走向門口,推開玻璃門,目光撞上等候已久的明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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