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違反律法的事誰都不敢出頭(第2/3 頁)
後面出了弊端,出頭之人必定背鍋,到時必被連累,天子到時若是裝昏,自己便無人佑護,跌落馬下。
炎帝見眾位官員都不說話,循循善誘道:“眾位大人,眾位愛卿,金河玉河之事,你們如何看待?又該如何處置?”
眾位官員都不言語,朝廷一片寂靜。
金德哈看眾人都不敢說話,炎帝也是尷尬,便打破僵局,道:“啟奏聖上,按照朝廷律法,所有河道礦藏都隸屬國家朝廷,這事,想來也要先看司法寺意見。”
炎帝問道:“司法寺卿趙子樂,你有何意見,速速奏來。”
趙子樂被炎帝點名,不得已只能出列跪地,奏道:“啟奏聖上,按照律法明文規定,這金河玉河乃是國家礦藏河道,任何人等不得私採濫挖,若是違反,主犯凌遲,從犯斬首,其餘人等都要流放長留州。這全國的礦藏,都是官府採挖,從沒有租借民間大戶的先例,這便是杜絕官商勾結,國家礦藏流入民間,肥了大戶,瘦了國家的雷霆手段,若是租借了金河玉河,便與律法違背,此例按照法治,是萬萬開不得口子。不然,全國大小礦藏幾萬處,各個州府都自行租借給民間大戶,朝廷怎麼管得過來,若是管不過來,國家賦稅自然會降。金河玉河多收幾百萬兩,其餘礦藏少收幾百萬兩,說不定朝廷還會虧了銀子。”
有了趙子樂起了頭,工部尚書庫扎索自然不肯落後,這孫招遠提議便是奪了他的權屬,他怎會甘心這肥差落入民間。庫扎索道:“全國工部礦藏司大小官吏、採挖工匠總計十萬人,都指著朝廷的礦藏,才能養了這麼多人。這些官吏工匠,拖家帶口連上家眷怕也有四五十萬人,這些人等,吃的是皇糧,才是國家朝廷的奠基之石,若是將礦藏都租給民間大戶,這些人等,便吃民間大戶糧食,是民間大戶的長工。朝廷也少了許多奠基之石,若是時局動盪,民間大戶動*亂,則也是一股動盪之力。還望聖上駁回此事。”
炎帝又問道:“戶部尚書童吉田,此事也和你戶部有些瓜葛,此事你如何看待?”
童吉田想來不管是朝廷採挖,還是民間大戶採挖,他戶部收到的賦稅越多,自然越好,但在此時,也不好表露支援反對,只因不管支援還是反對,都不是好事,童吉田便想將稀泥和了,奏道:“啟奏聖上,此事雖戶部需掌管錢銀,不管是採挖還是租借,只要銀子到了戶部,便合戶部制度律法,無甚不妥,所以此事,戶部尚無意見。”
其餘人等,因事不關己,既不想違反律法,又不想得罪炎帝,皆保持緘默。
炎帝聽完,也就工部和司法寺意見最大,若是要推動金河玉河租借事項,必要找到法子堵住這兩個關鍵部門之口。
炎帝沉思片刻,道:“既然司法寺和工部對此都有意見,朕認為也需好生思索這事如何處置。從國家律法這一層講,若是隻為金河玉河一事就隨意修訂國家律法這一奠基之石,未免有些唐突莽撞,若是後面有了問題,出了事故,再改回來,天下人還不說朝廷無能,朝令夕改。但從另一層講,金河玉河若是一年多了幾百萬兩賦稅,對於朝廷社稷,都是舉足輕重。朕思來想去,這律法是斷斷不能改的,朕也不願背以後全國礦藏失控的風險。但,這事還是要做。各位愛卿,若是朝廷特許云溪州公衙成立新的採挖部門,任命索納扎為部門長官,這新採挖部門再與朝廷簽訂租借契書,那是否就與律法不相沖突?”
金德哈聞言,炎帝確是想了個好法子,趕緊附和道:“聖上提的這個法子,這租借金河玉河的乃是是朝廷部門,不是民間大戶,自然就不違背律法。聖上真是聖明之至。”
有了金德哈起頭,其他各個臣子也是反應過來,趕緊附和,選邊站隊,以博得炎帝歡心。
朝會上一片同意之聲。
司法寺卿趙子樂見這個法子,確是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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