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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第2/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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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沒有內容,像竹子一樣。

接著,我就寫起了近現代。因為我知道,歷史應該是真實的,不能胡編亂造憑想象,那樣給人的感覺不舒服,也沒有意義。從小的方面說,其實是寫我的一生,包括我熟悉的人,與我熟悉的事。這樣說來,此書又成了我的自傳。

題記中的那位小孩,大家應該知道是我。也可能是村裡的某一個人。那麼我為甚要打碎那面鏡子呢?古人有不破不立之說法,我是這樣理解的,先把一個東西打碎,然後才能發現其中的內容,我不知道這樣的效果怎樣,但我最初的想法是這樣的。

一言不發的人又是誰呢?我原先的想法比較單純,我把它暗示為祖宗。也可以這樣理解,現在活著的人,其一言一行,都在祖宗的注視之下,這也是我寫這本書的關鍵所在。意思就是讓村裡的人,不要忘本,不要忘記祖宗,時刻在心中想著祖宗,然後做無愧於祖宗的事,然後說無愧於祖宗的話。

想起剛落筆時的欣喜,想起這部書面世後的結果,我曾一度為之興奮。寫到後來,悲傷之情不能壓抑,不知從何寫起。

這時候,我想起一件趣事,實錄於此,以博大家一笑的同時,來結束我這本不成氣候的書。需要說明的是,此故事與大家無任何聯絡。我把它放在這兒,只是我猛然想起了這個故事。也可以這樣說,這個故事是我吃飽飯沒事幹,瞎編出來的。

——有位鄉下人進了城,城裡人請鄉下人吃飯。鄉下人想啊:還是人家城裡人懂禮貌,見面還沒一個時辰,人家就請咱吃飯,那就吃吧!

鄉下人往桌子旁邊一坐,城裡人就叫飯店跑堂的小二:小二哥,今天我請一位遠房親戚,有好酒好肉儘管上。小二一聽,臉上掛滿了銅板,趕緊吆喝出一大串好肉好菜的菜名來。隨後,小二端來四五盤好肉好菜,還提來二壺好酒。城裡人喝酒非常實在,除過他本人之外,還招呼身邊的其它朋友。

鄉下人看了特別感動:來,咱兄弟倆再乾一杯!

城裡人見狀,忙說:兄弟,你不能再喝了!你要再喝,人家會以為城裡人欺負鄉下人呢!要不你來點可樂?

鄉下人聽了,連忙點頭:行,哈哈可樂。好!非常可樂。好!

然後大笑。笑過之後,感覺有些不對勁:城裡人怎麼不見了?

大家可以想象到後來的故事情節——鄉下人要走,店小二不讓他走:你不把帳結了,老子把你的兩條腿砍下來餵狗,你不信是不是?還哈哈可樂呢!你見過可樂嗎?還非常可樂呢!你喝過非常可樂嗎?

那位鄉下人是誰?

那位城裡人是誰? 。 想看書來

第七章 錄

第七章 錄

張堯乃二十二世茂生、茂喜之父,小名叫通榮,屬狗,出生於公元一九一零年,於一九六七年農曆三月初六下世,享年五十有七。此人與異族祖父邢相禹同學,文化程度為高小,畫得一手好畫,寫得一手好字,還會編劇,是村民公認的一位能人。

——摘文代題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附錄一:同族伯父張堯一篇遺稿

附錄一:同族伯父張堯一篇遺稿

餘五十二歲,見我張氏塋譜腐爛不堪,多次與同族長幼商量,誰知思想散沙,意見紛紛,致之不能如願。是以本枝排列相傳後世,願悉知我張氏之來歷也。餘雖未見書籍,不按舊譜,以聽信先人傳言,結合之時勢,遂擬稿,希後代聊知一二。

我縣原名秀容縣,建城於馮村、上曹莊之間,未見實跡,乃聽傳言耳。於明初洪武二年,有明朝大將軍常遇春,在夢中傳令剿殺秀容全縣,雞犬不留。我祖張興,於洪武四年,由朔州馬邑縣圪針溝遷來。我氏原籍是不是圪針溝,也未可知。當時張興與表兄邢玉二人同居寺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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