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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頁(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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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想下來,心裡稍微好受了那麼點兒,畢竟我沒收到過情書也是事出有因,客觀原因導致的……

我早就不記得高中寫的那封表白信裡面記錄了些什麼東西,畢竟太過久遠,結局又是那麼讓人啼笑皆非,完全沒有讓我銘記於心的份量。

至於寫給鬱臨深的那封,我倒是字字句句記得清清楚楚,因為看過太多遍,多到連我時常摩挲信紙邊緣留下的痕跡都深深刻在記憶中,想忘都忘不掉。鬱臨深大概做夢也想不到,我還寫過這樣一封字字表達一見鍾情心動感覺的信,還打算親手交給他。不過後來一系列陰差陽錯之下,註定了這封信不會有被送出去的機會。

洗完澡,我拿出這封沒送出手的情書開啟來看。褪了色的淺粉色信紙上,不多不少的幾百字稚嫩得簡直讓我羞愧。

&ldo;某某先生:

你好,我不知道你的名字,暫且就用某某先生稱呼你吧,希望這不會讓你覺得我是個沒有禮貌的人。

你收到這封信一定感覺很突兀,或者說荒唐吧。但是沒關係,至少你看它時的表情,我是沒有機會看到的,而且這的確很荒唐,不是嗎?

我的名字叫酒媚(還記得你買過一本書,書名叫《我的名字叫紅》嗎),這聽起來也很荒唐,哈哈。所以這是一封一個名字很荒唐的女生寫給一個她不知道名字的男人的荒唐情書。

言歸正傳吧。我偷偷摸摸注意你很久了,第一次見到你,你站在離我不遠的書架旁看那本小說《我的名字叫紅》,我就被你吸引了。這是一種很奇妙的感覺,卻真實擊中了我,我想,這應該叫做一見鍾情吧。你可能不知道我跟蹤了你很多次,每次在書店見到你,最後我都會跟在你背後,目送你離開,然後繼續期待下一次的遇見。

你很久沒來書店了,我不知道現在的你身在何處,又在做著什麼,還是說你已經有了心愛的人,沒有時間再踏足這裡。我很後悔,上一次見到你沒有主動找你說話,那麼或許現在的我就不用這樣糾結了。

事情很不可思議,我知道,但我還是決定寫點什麼,下次如果再見到你,不管你願意還是不願意,我一定會把這封信遞給你。偶爾我就是這麼不可理喻,我自己也拿我自己沒辦法。

某某先生,如果你已經有了女友或是已經結了婚,那就當讀了一個別人的故事,一笑置之就行了。但如果你還單身,並且不怎麼討厭我的話,那就打我的手機吧,至少發條簡訊告訴我也行,我的手機號是1xxxxxxxxxx。

祝一切安好。

酒媚&rdo;

讀著讀著,我不自覺地微笑起來,牽扯到嘴角的傷口,也渾不在意。

以前的我,出了上語文課不得不看點文章,其餘時間絕對不會想著多看幾本文學作品培養自己的文藝氣質。難得寫封情書,一字一句都像是刻意拼湊出的,十分稚氣不說,連感情也被打了折扣,情真有那麼點兒意味,意切就不大看得出了。但不可否認,我又從它這裡獲得了一些力量‐‐一些能讓我扛下去的力量。

第二天,臉上挨過巴掌的地方基本看不出異樣了,嘴角的傷痕也很淺,不仔細湊近看的話,根本看不出那裡曾流過血,只有偶爾不小心牽動到那一片的神經,會疼上一會兒。

中午和柯梁愛在公司附近一家餐館吃午飯時,我儘量避開那塊地方,但她一開口說話,我就毫無預兆地呼痛了。

&ldo;阿媚,我懷孕了。&rdo;

然後,我伸進嘴裡的筷子一滑,剛好不偏不倚戳到那個該死的嘴角。

周圍客人的目光都被我這聲驚叫給攬了過來,柯梁愛也嚇了一跳:&ldo;你沒事吧,這麼激動?明青知道的時候都沒你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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