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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風凝視著案卷,卻不知道上面寫些什麼,他以往的明察幹練都不復存在,心裡感覺對自己失去了信任,腦子也有些混亂了。他匆匆地問了犯人幾句,就離去了。監獄長對其他人說:&ldo;凌大人好像換了一個人,他是怎麼回事?&rdo;
凌風回到府裡,心潮澎湃,他早就厭惡用嚴刑拷打來逼供,但迫於傳統,一直容忍下來。如今自己也有這樣的遭遇,痛定思痛,心想,&ldo;我現在還在這個位子上,若不能實現宿願,改變這個現狀,那做這個官還有什麼意思呢。&rdo;
夜靜更深,他還在揮筆不斷書寫。
黎明時分,一份新的文章出爐了:
&ldo;本官承王上厚恩,下受民眾託付,任司寇已有九載,雖有微勞,但無顯功。但自歷官以來,所見頗夥,有無辜之人,身罹酷刑,被迫招認之事;有獄中犯人,罪不至死,被刑而死之事;有強橫之人,忍刑不招,因無口供,反得超生之事。是此種種,皆違天理人情,難以理喻。
因思斷案之事,內思情理,外審物證,兼取於犯人口供,是犯人口供僅是證據之一環。今斷案者往往不察物情,專以嚴刑逼取犯人口供,以致時有冤抑之情,是何道理!
又核實死刑是本官之責,若由下面任意輕重施刑,以致刑斃犯人,那本官還有何用!
今有令,嚴禁用刑逼取口供,凡斷案者,應詳細搜尋物證,探問證人以察案件真相,不得專依犯人口供斷案。如有刑斃犯人者,照故殺減一等處置;用刑使犯人受傷者,照故傷減一等處置;如用刑使犯人招供被查出者,有關人員各有處置,絕不寬貸。準犯人及其家屬申訴,若上司知有下屬刑傷刑斃犯人,壓下申訴,隱瞞不報者,以妨害司法、瀆職之罪處置。獄中有申報犯人病死者,由刑部派人下去檢視,以防有刑斃犯人報稱病亡者。
刑部應設立機構,傳授交流破案之法,提拔精幹之士。若有人以為無嚴刑拷問即無法斷案者,自可掛冠而去,本官不會挽留。
因思官府之為是百姓榜樣,若官府自為罪戾,然百姓還有何從?望吾眾深體王上好生之德,安分守己,毋罹法網,以傷天和。
此令 &rdo;
凌風又看了一遍,在最下面簽了自己的名字。他長出了一口氣,放下了筆。
凌風上午進宮,把這份檔案呈給王上看。王上朱光皺著眉頭看了半天,才說:&ldo;怎麼突然想到這個事情上去?以前也都好好的,何必去攪它呢?&rdo;凌風說:&ldo;我既知其不當,就應該去改變,若只能敷衍行事,那這個官不做也罷。&rdo;朱光說:&ldo;這個東西先放在我這裡,讓我再想想。&rdo;凌風懇求說:&ldo;陛下……&rdo;對方說:&ldo;我知道了。&rdo;
六月,天氣已經有些炎熱,凌風來到郊外,送曹瑋回邊關去。曹瑋說:&ldo;大人,您要保重,千萬不可再任意糟蹋身體。我若有公務回京,就來看您。您如有要事託付於我,請送信來,我萬死不辭。&rdo;凌風說:&ldo;你自己也要小心,邊關重地,不可草率。你年紀輕,要多聽年長的將軍之言,不要因少年得志而過於驕傲了。&rdo;曹瑋點頭,凌風一直送出去二十多里路,兩人灑淚而別。
九月初,凌風翻閱案卷,有一起妻子殺死丈夫的案子,女犯名叫素靈。案子是年初發生的,當天晚上,室內只有夫妻兩個人,半夜時分,忽聽丈夫一聲慘叫,過了片刻,他的妻子出來叫人,說丈夫被強盜殺了,但強盜是什麼模樣,她又說不清楚。她和丈夫感情不好,是家裡破產,為了還債才嫁給他的。因此婆家人懷疑是她殺了丈夫,假託是強盜所殺。那個男人心臟被刺一刀,兇器是室內削水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