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羊城(下)(第1/3 頁)
半響後,丁翰義帶著兩名保安走進調解室,和民警老凌寒暄兩句,“凌警官,不好意思,耽擱你時間。”
“沒事,沒事,這也是我們的工作。”凌警官冷眼旁觀。丁翰義在他的轄區內,是經常有事的主。
丁翰義這才轉向精英大狀模樣的秦律師,滾刀肉般的道:“想要和解可以,每人賠償五千!”
秦大狀推一下鼻樑上的金絲眼鏡,有條不紊的道:“我的當事人的賠償金額,已經表達出足夠的和解誠意。你提出的這個金額,法律不支援。
如果不願意和解,那我們走法律程式。
毆打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兩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結夥毆打他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我沒有適用錯條款吧?”
他一看就知道兩個保安有一個是輕微傷,打人不能打臉啊!太容易打出輕微傷。
這是沒法按照情節輕微的條款處置。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丁翰義訕訕的笑笑。要麼虧接近兩千,要麼賺六千,這怎麼選是很明白的事。
他真要強壓下來,他底下的小弟也不幹。誰踏馬是傻子!有三千塊不要,卻願意去拘留說住十五天,還要交罰款?
“行。和解!”
…
…
從派出所簽完字出來,陳海程心裡還生著悶氣,情緒不高。
陳母在旁,倒是安慰著他:“算了,算了。花錢消災!真進拘留所十天。家裡上上下下都要驚動。還有你的工作怎麼辦?”
陳父在市裡的事業單位,市國土局的測繪辦上班。
這話說的在道理,他十天不去上班,請假肯定請不下來。陳海程不爽的道:“我就是受不了這窩囊氣。合著他們先動人打人,我還手還要賠錢!”
陳嫵符合媽媽的話,勸慰道:“爸,這錢我出,你別在意。沒事就好。”她是家裡的獨女。
陳海程嘆道:“囡囡,這是爸爸弄出來的事,怎麼能讓你拿錢?不要再說。”
兩名來作證的熱心鄰居跟著誇陳嫵,“小嫵懂事。老陳,你好福氣!”他們本來是作證保安先動手的。但老陳閨女找來的律師壓根就沒問他們這個。
總得來說,一人賠三千塊,這事辦的很窩囊。回頭小區的物業肯定更囂張!
但他們也理解老陳的難處,真被關十天,在單位裡估計就要成笑話!只能說,年輕人辦事太不靠譜。那位曹老闆怕是小嫵的男友,看著架勢很唬人,但是個銀樣槍頭。
…
陳叔陳海原笑呵呵的招呼著曹肅到街邊的樹蔭下抽菸,“曹老闆,這次多虧伱啊!抽顆煙。”
曹肅接過煙,笑著道:“陳叔叔,你這話言不由衷啊!都賠了六千塊錢才擺平。”
他信任秦律師的水平。他提過要求的:事要解決,物業公司要付出代價!
律師不是萬能的!在法律事實面前,律師也沒轍,只能做最優解。
陳海原哈哈一笑,他在羊城的影視城做“群頭”,說話八面玲瓏,“曹老闆,要說心裡的氣肯定還有氣。我瞭解我哥的脾氣。不過,能把事情解決掉,這就是好事啊!”
說著,對旁邊剛送別鄰居的大哥一家道:“大哥,中午咱們請曹老闆、秦律師吃個飯!”
陳海程還沒回答,帶著金絲眼鏡的秦大狀見閒雜人等(兩個鄰居)走掉,帶著拎包小妹過來,說道:“陳先生,飯不忙吃。還得把後續的事情辦完。我瞭解下情況?”
陳海程詫異的看這位律師一眼,道:“還有什麼事情?和解協議書都簽了,我還能再回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