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為什麼?(第2/2 頁)
是啊,所以這個工作量也不小,三天之內肯定破不了案。”常明嘆道。
距離12號還有3天,眾人雖然都沒提,但心中都在想會不會還發生第四起鋸腿案。
“要我說這兇手確實強,都能神出鬼沒出現在受害者的家裡,是不是證明,兇手要是想,就能製造很多案件。”
黃景光嚇唬道:“安安,聽說你是一個人居住,你小心一點,哪天不要醒過來,在家發現自己腿沒了。”
“呸呸呸!!!”王安安呸了幾聲,花容失色道:“黃哥,你別咒我。”
黃景光挪喻道:“要不我搬來和你一起睡吧,這樣也能保護你。”
“你真不要臉。”常明滿臉鄙夷,隨後對王安安挑了挑眉:“安安,其實我也可以,如果房間不夠,我可以選擇睡沙發。”
“你們想得美。”王安安翻了個大大的白臉。
說完後,幾人都忍不住笑了起來。
玩笑玩笑,也能讓人暫時忘卻煩惱。
“等等老黃,你剛才說什麼?”李禹一下坐了起來,突然腦子裡面有什麼閃過。
“我說去安安那裡睡,我是開玩笑的啊組長。”見李禹那麼嚴肅,黃景光有些莫名其妙。
“不是,前面一句。”
“我說兇手能隨意進出受害者的房子?”
“對,就是這一句!”李禹眼睛一亮。
他趕緊走到白板面前,看著三個受害者的照片,拿起水性筆開始寫字給眾人分析道。
“楊美琪不是獨居女性,暫時不考慮。”
“但第三起的受害者,周美娜,和第二起的李玲,都算的上獨居,因為房子裡面除了她們,沒有其她人。”
“老黃,你說兇手明明有這麼好進入房子的手段,又能讓警方查不到作案方式,為什麼他在鋸周美娜腿的時候,不用重複手段再犯案?而是要鋌而走險,在戶外用新方式犯案?”
“手法重複使用,害怕暴露吧。”黃景光道。
“不!使用新手段犯案風險才更高!畢竟意外情況隨時都會發生,明明在戶內犯案是最保險的,這個兇手連續三次用同一種鋸腿方式犯案,證明她很熟練,用起來也得心應手,所以如果戶內犯案允許,兇手絕對會選擇同種方式!”
“師兄說的很有道理呢。”王安安也覺得是這麼個道理。
常威:“這個犯案手法和兇手有什麼直接關係?”
李禹低聲道:“兇手偏偏沒用同種方式,證明李玲受害時的條件,只夠兇手利用一次。”
“那隻能說明,這個手法施展條件有限吧。”常明沉思道。
“對!”李禹恍然大悟:“環境,老常老黃,我們分組去李玲和周美娜的小區查勘一下,看看案發現場有什麼不同。”
“收到!”
見李禹都這麼主動,兩人也沒什麼意見,現在對案子也沒個頭緒,那就聽組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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