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一些破綻(第1/3 頁)
“對了,小艾,小昊的情況怎麼樣了?”關仁川問道,“如今他爸爸成了在逃殺人犯,媽媽遇害,他一定非常傷心。”
“其實這孩子比咱們想象的堅強得多!”楊小艾迴答道,“除了比之前沉默一點外,小昊的狀態還算正常。兒童心理醫生檢查後,也沒有什麼大礙。”
“畢竟他這麼小,也許還不明白死亡的含義。”關仁川對小昊的遭遇深感同情,“他現在是由爺爺鄭介看管吧,我們去看看他吧!”
“好噠!走!”
到鄭介家時,關仁川發覺到了一絲不正常。
如果說鄭明昊年紀尚小,還不懂得痛失母親的傷悲,可鄭介的表現也過於平靜,不像是剛剛遭遇了重大家庭變故的樣子。
兒媳被兒子殘忍殺害,兒子又亡命天涯去了,孩子的奶奶長年臥床,照顧孫子的重任就落到他的肩上了。
如此種種,若是換作一般的老年人,怕是就病倒了。
但關仁川看在眼裡,沒有說出來。
人和人之間是有差距的,或許是老爺子心態好,承受能力強的緣故吧。
拜別鄭介後,關仁川和楊小艾迴到警隊,李鋼正準備對12.2特大殺人烹屍案召開內部會議。
被害人蘇婭楠的屍體因為經過了高溫烹飪,已不具備鑑別價值。但根據鄭儒彬家中的殺人與分屍現場,結合作案後鄭儒彬的一系列拋屍潛逃行為,大致上可以認定蘇婭楠遇害。
接下來輪到法醫鍾玉婷彙報屍檢報告:“透過案發現場的血液凝固度與屍塊碎屑的腐敗程度,推測蘇婭楠的死亡時間是12月2日晚11點40分到12點。直接致死原因已不可查,受害者的軀體大部已呈水溶狀,僅能依靠化學成分分析判定為人類生物組織。我在法醫實驗室進行了模擬實驗,認為屍塊至少烹煮了3個小時以上。”
然後就是楊小艾梳理了一下目前警方已掌握的證據與線索:“當前能夠直接指向蘇婭楠遇害的殺人工具和分屍工具並未發現。烹屍用的三個高壓鍋外壁提取到了微量的受害人血跡,並不能證明屍塊就是蘇婭楠。而此案的唯一目擊證人是6歲的鄭明昊,他的證詞不具備法律效應。所以現在直接以殺人罪立案證據尚不充分。因此我認為目前階段的首要任務是抓住鄭儒彬,只有他認罪了,一系列的殺人、分屍、烹屍、拋屍罪行才算成立。”
之後就到了關仁川,他則對案情有不一樣的解讀:“12月3日上午10點警方接到的報案,隨後我們根據大量的客觀事實佐證推斷出鄭儒彬殺妻潛逃。後來的一連串封鎖抓捕行動,似乎破壞了他的逃亡計劃。當時因為時間緊迫,很多事情來不及細想。現在想來,鄭儒彬的許多行為是反邏輯的。首先是他的烹屍行為與潛逃行為是互相矛盾的,烹屍是為了毀滅證據,掩蓋殺人事實,可他又畏罪潛逃了,明顯多此一舉。其次,就是時間的問題。按照剛剛婷姐的報告,取箇中間值,假設蘇婭楠的死亡時間是2號晚的11點50分,而鄭儒彬制定的逃亡時間是次日14點30分左右,中間起碼間隔了14個小時。據推算,完成分屍頂多一個小時,再加上烹屍三個小時,烹屍的同時可以清洗現場,最後拋屍姑且也算做一個小時吧。加在一起,一減,還有九個小時的富餘。而再考慮到鄭介是10點報的案,那麼鄭儒彬至少還有四個小時的時間,足夠收拾東西跑路了,可他沒有。還有一點,案發後,我們在監控中看到的疑似鄭儒彬的人,均戴有棉帽和黑色口罩,並不能證明就是鄭儒彬本人!”
“小川,那你的結論是什麼?”
李鋼問道。
“我的結論就是,我們很有可能被兇手牽著鼻子走了!”關仁川一語驚人,“現在我們既無法充分證明死者是蘇婭楠,也不能充分證明殺人潛逃的是鄭儒彬。案情絕對沒有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