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無所謂的維吉爾(第1/2 頁)
額,說了和沒說有什麼區別啊!
如果知道你的態度,我們還需要拐彎抹角的問你嗎?
巴尼有些無語,兜兜轉轉又回到了最初的起點。
“維吉爾,跟蹤者的目的我能夠理解,被跟蹤者的態度我也能理解,那如果一個人他出於喜愛而選擇跟蹤,而跟蹤者對此毫不知情!你認為這件事情是對的還是錯的!”
這是什麼鬼問題,還有這麼長時間了,傑森還沒和赫敏接上話?赫敏也沒發現有人在暗戀她?
“巴尼,你的問題我回答不了!”
說實話這個問題還真的不好回答。
跟蹤這件事情本身就是對被跟蹤者隱私權的侵犯。
什麼是隱私又是一個大問題。
法律上所謂隱私權是指,自然人就其隱私所享有的不受侵害的權利,是一種具體的人格權。
隱私權保護的是自然人的隱私。
從隱私這個詞的本身就可以看出,有兩方面的特點:一是“隱”,即並非公開的狀態,如果已經被自然人自行公開或者合法公開的,就不是隱私;
二是“私”,即私人的事情,與他人權益、公共利益等無關。
但是隱私這個東西是分人的,有些事情可以被某些人知道,同樣的事情卻不不想被另一些人知道。
就比如私人的電話號碼,可以被商家知道,可以被朋友知道,但是大多數人都不想被詐騙犯知道。
個人的資料收到隱私權的保護嗎?那是自然,可是個人資料是想要保護就能保護的住的嗎?那就未必了。
這樣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如果接到一個陌生的電話,在電話接通前,你永遠也不清楚,電話對面的傢伙是不是一個談得來的人。
而跟蹤在某種程度上其實和接到一個陌生電話是差不多的。
跟蹤的過程,就是收集電話號碼的過程。
跟蹤被發現的瞬間,就是電話被接通的瞬間。
這時候所有的情緒都會在那一瞬間爆發。
是破口大罵,還是和失聯的老友重新談笑風生,誰也不能保證。
所以維吉爾沒有辦法給出答案。
“為什麼?這個問題很難嗎?不就是對或者錯嗎?”
巴尼有些不解。
還真是天真的啊!
“這可不是對和錯的問題,而是現實和觀念的衝突!”
“有些人嘴上說了不喜歡被跟蹤,但是再知道跟蹤自己的是暗戀物件,就開始沾沾自喜!”
“有些人和其他人說無所謂,但是真的發現被跟蹤,能把跟蹤者打死。”
“有些明星為了名聲,會故意做一些出格的事情,給跟蹤自己的小報記者提供素材。”
“有些政客說著接受群眾的監督,而家裡的保安團隊卻連一隻蒼蠅想進去都會被捉住分出公母。”
“怎麼能分得清啊!”
維吉爾的話,搞的小夥伴們雲裡霧裡,不就是一個簡單的問題嗎?怎麼搞得這麼複雜!
尼古拉是個急性子,直接開口說道:
“真實的維吉爾,你怎麼想的這麼複雜,我就問你,如果是你被跟蹤了,你願意還是不願意吧!”
“不是說,傑森的事情嗎?怎麼牽扯到我的身上了?”
“這不是讓你換位思考一下嗎?這樣不是更具備參考價值嗎?”
維吉爾不認為,自己和赫敏有什麼相同點。
不過小夥伴們這麼說了,維吉爾也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我無所謂!”
“真的?有人跟蹤你,你並不介意?”
小夥伴們可清楚維吉爾是一個小心眼。
說不一定維吉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