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我要的不是賠償,是你的態度!(第3/4 頁)
樣,按照你們當時庭審時候的訴求,八萬三千塊?”
這個要求基本上相當於退贓了,對方律師沒有任何疑惑直接答應。
周雲這邊笑了笑道:“您先等等,我還沒說完。”
“退還這些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曾曉露在一年的戀愛過程中,用pUA的方式給我方當事人造成了極大的精神損害。”
“因此需要額外賠償我方當事人王盛剛精神損害賠償五萬元。”
這基本上就是頂格要了,按照《最高法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嚴重精神損害最高也就是五萬元。
反正就是漫天要價。
只要透過官方渠道的談判都是沒問題的。
五萬元的話音落下,對面的律師頓時道:“周律師,這不可能,五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這邊是不可能給的。”
周雲聞言再次笑道:“不可能給?那我這邊也沒辦法給諒解書,五萬元,要看曾曉露的態度。”
我不是要你的錢,我就是想看看你的態度。
“咱們這麼說,如果曾曉露連五萬的精神損害賠償都不拿出來,那說明什麼,說明她根本沒認識到錯誤。”
“她都沒認識到錯誤,那憑什麼要諒解她呢?”
“畢竟之前曾曉露可是說過,我要的不是錢,是你的態度,現在我把這句話送給她。”
電話另一邊,一箇中年婦女臉色茫然地看著手機。
她就是曾曉露的辯護律師,而現在她感覺自己好像被打拳了。
這就好比“我要的不是彩禮,而是你的態度”,以及“你連這都不給我,那就代表著你根本不愛我”。
算了,中年婦女決定還是再去和曾曉露說說吧。
於是,在第二天的會見中,中年婦女就把這些話告訴了曾曉露。
“什……什麼?不是要錢,要的是我的態度?我這……這是那個叫周雲的律師說的?他神經病吧!”
曾曉露現在真感覺那個周雲是神經病,什麼狗屁的態度,那能一樣嗎!
態度≠態度!
可關鍵是現在她要是拿不到諒解書,七八年肯定跑不了的!
沒辦法了,真的沒辦法了,曾曉露開口道:“我,我答應還不行嗎,我給,五萬我也給!”
她其實是有錢的,只不過之前不想給而已。
至於她的家人,曾曉露很清楚他們肯定不願意出錢的,所以她必須出錢。
這律師真的就離譜!
面前的中年婦女點點頭,隨後便開始和公安機關溝通,因為曾曉露被抓後,她的銀行卡已經全部被凍結了。
這裡要說一下,並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會凍結銀行卡,一般只有牽扯到經濟賠償亦或者是可能的大額罰金時才會凍結。
畢竟像是一些經濟類金融類的犯罪,很可能會沒收全部財產,如果不提前凍結,那很可能就會被轉移走。
不要小瞧人類的膽量,在利益面前願意鋌而走險的人多了。
家裡,王盛剛已經有好幾天沒出門了,他現在什麼都不想做。
然而就在今天,王盛剛接到了周雲的電話。
“喂,老王,好訊息啊,天大的好訊息,對方願意把之前你給轉的那些錢和買的禮物都退回來,然後呢,還願意就你的精神損害進行賠償!”
“賠償金額為五萬元,當然,賠償後你得出具諒解書。”
“喂,咋不說話了,給你要了五萬回來,你不覺得這是好訊息?”
可憐王大作家憋了半天終於道:“是好訊息。”
“那就對了,你完了來一趟所裡,帶上銀行卡,順便過來籤一下諒解書。”
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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