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懂不懂什麼叫挪用資金啊!(第1/3 頁)
執行局視窗的工作人員抬頭看了看,拿起面前的一堆材料開始查。
輸入案號看了看後便皺著眉頭道:“你這個案子已經終本了啊。”
周雲一臉詫異道:“終本的案子你們這裡不能開調查令?”
工作人員搖搖頭道:“這個倒不是,這個是得你自己和執行法官聯絡,然後看執行法官那邊的情況……”
周雲聞言道:“哦,還要我自己和執行法官聯絡啊,那我想問問,為什麼呢?”
工作人員眉頭皺起:“這哪有為什麼,就是這規定,案子終本了就得先聯絡執行法官才可以,你要不聯絡我也沒辦法……”
周雲依舊保持著笑容道:
“那我很想問問這是什麼規定,是哪裡的規定,最高法關於在民事訴訟和民事執行中實行律師調查令的若干規定裡好像沒這條吧?”
“河東省高院釋出的關於……實行律師調查令的意見裡也沒有這條吧,那你們到底依據的是什麼規定?”
“我單純有點好奇,所以想請你給我解釋解釋!”
對於這種情況,周雲在前世的執行實務中見過不少,終本的案子,想再做什麼事都會很難。
視窗會讓你自己去聯絡執行法官,但是眾所周知,正常情況下你根本聯絡不到執行法官。
律師們想見到執行法官或者打通電話真的太難了。
視窗工作人員臉色很不好看道:“不是你這人怎麼回事,我都跟你說了……”
這次他的話還沒說完就被周雲打斷了。
“我現在讓你解釋解釋,到底依據的是什麼規定,你解釋了嗎?”
周雲的聲音有點大,執行局視窗其他正在排隊的人都看了過來。
工作人員瞪著眼睛想說點什麼,周雲直接道:“如果你解釋不了,那咱們就去找你們領導,或者直接找紀檢那邊,問問到底怎麼回事?”
“或者你覺得我尋釁滋事的話我支援你報警,都沒問題!”
前世他對於這些法院自己的所謂規矩就煩透了,但是沒辦法,他要混飯吃。
現在,他還真就不慣著了,你給我拿出規定來,拿不出來那就按照最高法的規定來做!
而就在此時,裡面有人走了出來道:“怎麼回事啊,吵什麼吵?”
工作人員瞪了周雲一眼,隨即把材料給裡面的人看。
那人看了材料後馬上來到視窗笑道:“您是京海市的那位周雲律師吧?不好意思,這個同志不太熟悉業務……”
“沒什麼,您把材料交了就行,後面有情況會隨時通知您。”
周雲看了看那張笑臉,終於還是說道:“您怎麼稱呼?”
畢竟伸手不打笑臉人。
裡面的男人笑道:“我是執行局立案處的主任,我姓張。”
“張主任啊,感謝感謝,這不熟悉業務情有可原……那沒事了吧?”
張主任點點頭:“沒事了,周律師你隨時可以走。”
周雲轉身往外走,還沒走兩步就回頭看著那個工作人員笑道:“既然不熟悉業務,那我後面還會再來,咱們也搞個回頭看。”
“張主任你說呢?我這人喜歡較真,老毛病了,唉。”
說完,周雲悠哉悠哉地往外走,而在他身後的櫃檯裡,張主任和工作人員都驚呆了。
神踏馬回頭看,這人有病吧!
周雲當然不是一時興起,他準備以後就這麼做,對於那些態度特別差,而且業務根本不熟練的,都會記下來。
然後搞個回頭看什麼的。
畢竟這年頭各地都會發什麼整改,什麼舉一反三,但是具體整改的怎麼樣,舉一反三的如何,誰也不知道。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