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勝訴(第1/3 頁)
喬瑞達拿出一份只有兩頁的檔案,繼續說道:“這份就是瑞達電子廠儲存的林孟松用工合同的原本,上面詳細標註了他的入職時間。至於林孟松在瑞達電子廠從事的工作,在合同上也有標明,是技術顧問。林工擔任一個以組裝手機、平板電腦為主要業務的電子廠的技術顧問,我想這應該不會違反敬業禁止協議吧。”
其實林孟松最早在瑞達電子廠工作的時候,從事的就是28nm製程工藝的研發工作,只不過瑞達電子廠從未對外承接過晶片生產業務,外界不得而知罷了。自從瑞芯晶圓廠一期工程建成之後,林孟松就轉去了瑞芯,連帶晶片生產裝置,一併轉移了過去,現在瑞達電子廠內,就剩下四間空空如也的無塵車間,任誰過去調查,也發現不了什麼。
法官看過用工合同原件之後,又把檔案向原告方展示。看到這份瑞達電子廠的用工合同,入職時間正好是前年的9月份,沈康平的臉色一下子陰沉下來,他沒想到,林孟松在入職瑞芯晶圓廠之前,還曾經在瑞達電子廠工作了一段時間,正好避開了競業禁止協議的限制年限,這豈不是說明,他們的控告完全不成立。原告的辯護律師還想要垂死掙扎一番,說道:“我懷疑這份合同,是為了幫被告脫罪,特意偽造的。我從未見過如此簡陋的用工合同,工資待遇模糊不清,責權前後矛盾,一看就是臨時拼湊起來的東西。”
被告辯護律師段志行也在此時發言道:“我早就猜到你們會對合同的真偽提出質疑,我們瑞達電子廠和瑞芯晶圓廠都是正規公司,簽訂的所有用工合同,都是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要交給社保局備案。如果你們懷疑這些合同的真偽,可以隨時向我們德誠市的社保局提出查詢請求。”
接下來原告和被告雙方,圍繞著合同的真偽,林孟松在瑞達電子廠的工作,和晶片製造是否有關,是否違反了競業禁止協議,展開了激烈的辯論。但是無論原告方如何強詞奪理,如何胡攪蠻纏,也難以影響法官和旁聽席眾人的判斷。一些媒體記者,將整個庭審過程,以文字直播的方式,放到了網上,引來了眾多網友的圍觀。
“這個臺積電也太霸道了吧,已經離職多年的員工,想要找一份工作餬口,也要受到他們的限制。”
“敬業禁止協議,在一些技術保密要求比較高的行業內,確實存在,但是像今天這樣,對簿公堂的情況,非常的少。”
“垃圾瑞芯晶圓廠,盜用別人的技術還不承認。我就說一家剛剛成立了一年多的本土工廠,怎麼可能領先全世界,掌握7nm晶片生產工藝,原來這些技術都是從臺積電偷來的,這就難怪了。”
“樓上的狗是誰家的,如果無人認領,我就打死吃肉了。”
“只要智商正常的人,都不會相信瑞芯晶圓廠的7nm晶片生產工藝,是從臺積電偷來的。要知道臺積電也不過剛剛掌握28nm製程工藝罷了,和7nm工藝,差著至少兩代以上,沒道理盜版的比原版的還要利害吧。”
“從現在的庭審情況來看,今天這個案子,臺積電肯定是要敗訴了。不知道專利技術盜用案什麼時候開庭審理?”
“查了下林孟松林總的個人履歷,差點閃瞎我的鈦合金狗眼,當真是牛X的人生不需要解釋。”
“林孟松確實是晶片製造領域的大牛級人物,不過只靠他一個人就領先全世界同行,提前幾年攻克7nm晶片生產技術,我是不相信的。”
“真想知道瑞芯晶圓廠的7nm晶片,到底是怎麼做出來的。使用DUV光刻機制作7nm晶片,只在理論上存在可能,需要多次重複曝光,實在是太極限了。就算真的生產出來,想要保證晶片良品率也基本不可能,生產成本會非常的高。但是使用瑞芯晶圓廠7nm晶片的MateBook筆記本的售價卻非常的便宜,這真是讓人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