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林嵐的證詞(第1/2 頁)
跟前幾輪兒一樣,因為涉及到我的問題,這次的審問我依舊需要回避。
姑姑應該是最後一位嫌疑人了。剩下的忠叔、鍾劍和孫霆都不具備明顯的殺人動機,所以他們只能作為證人被傳供。
姑姑今年已經四十九歲了,這幾年來一直負責管理客棧內的大小事宜。姑姑雖然為人比較刻薄,但做生意確實有一手。每個月逢“六”打折的主意就是她想出來的。
只是,話多的人並不是人人都喜歡。
姑姑從一進入大廳,嘴裡的話就沒停下來過。
“你們說這叫什麼事兒啊!先是跑出個莫名其妙的人來爭遺產,後來又莫名其妙地死了。這事兒要傳出去了,我們客棧以後還怎麼做生意啊?還有他那個女朋友,現在人都死了,還天天賴著我這裡白吃白住。而且昨天衛生署的人還來過了,說我們客棧的飲食不衛生,毒死了人。這還要不要人活了!我跟你們說啊……”
“停一下!停一下!”包凱不耐煩地制止了她,“我們還什麼都沒開始問呢!”
姑姑不好意思地搓著手:“咳!你看看我,這一著急把正事兒給忘了!我這就是這兩天客棧不開張心裡面憋屈得慌。勿怪,勿怪啊!”
張璇說:“阿姨,從現在開始,我問,你答,就可以了。明白嗎?您不用太緊張。”
“好,知道了!哎呀,小姑娘真有本事!年紀這麼小就當警察破案了。你跟我們家子敬認識多久了……”
張璇立刻提問打斷她的話:“阿姨,十一號的下午,您有沒有見過林雨深?”
“十一號啊……哦,就是林雨深死的那天吧。我是見過他。”
“什麼時候?在哪裡見的?”
姑姑眼神恍惚,似在努力回憶:“哎呦,你問我什麼時候見得啊……這還真說不準,我當時沒看時間。那個時候他剛從我房間裡把按摩椅搬出來,我還在門口跟他吵了一架呢……”
包凱抬起一隻手打斷她:“不是,等一下!你說的是什麼時候的事兒?”
“就十一號下午啊,吃完午飯之後。你要問具體時間的話,那個時候起碼有三點鐘了。我看到他頭都破了。”
包凱無語地扶了扶額頭:“阿姨啊,我們主要想知道您在大約五點鐘的時候跟他見面時說的話。”
“咳!你這人早說嘛,害我白說那麼一大堆!那個時候還不到五點呢……大概是四點五十幾吧。他當時在二樓的陽臺上曬太陽,就坐在我那個按摩椅上,人都沒給他曬乾!至於說了什麼……其實什麼都沒說,我就是告訴他等下記得把椅子搬回去。又不是他的東西!”
“就是這樣而已?”
姑姑停頓了一下:“其實吧……主要是我不想再跟他吵了。他當時是說了幾句難聽話,我也懶得理他。對了,按摩椅之後我還能拿回去嗎?”
包凱苦笑道:“您還敢坐嗎?一個死過人椅子。”
張璇無視了她無聊的問題:“你們大概相處了多久?”
“也沒多久,就五六分鐘吧。”
“嗯。那後來呢?你離開陽臺後又去了哪裡?”
“當然是回房間啊。前臺有小宋盯著,廚房有阿忠在忙,我當然是休息了。”
“您一直待在房中?”
“……也不是。後來我閒著沒事,就想去二樓找鐘律師聊聊。因為他當時在工作,所以讓我先去餐廳等他,他一會再下來。然後我就一直待在餐廳了。”
姑姑的經歷還挺簡單的,是目前我聽得最清晰的案發當日的行程了。
還沒等張璇開口,姑姑突然又積極道:“哦,對了。有一件事兒想跟你們反應一下。”
“說。”
“老楊前幾天丟了一隻注射器,帶針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