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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另外,該機構也不能證實它是否收到了所有應當遞交的廣告。
此外,在布什任期內,FDA故意採納了怠工政策。它發出的認為廣告存在誤導行為的書面通知比以往少很多,有的通知儘管發出了,但發得太晚,有害廣告已經播出了(現在書面通知被寄出之前,還要經過FDA的法律辦公室的稽核)。即使通知很快被髮出,也起不到多大作用。某個廣告可能會停播,但是取代它的廣告可能同樣糟糕。一些公司為同一種藥物做的一系列推廣活動都收到了通知。例如,輝瑞公司由於關於Lipitor的誤導性廣告在4年內收到了4個書面通知。
在我的印象中,毫無疑問,直接面向顧客的廣告與其說是告訴了消費者藥物的有關資訊,不如說是誤導了消費者。並且這些廣告影響了醫生,有時候在保守療法(包括不吃藥)會更好更安全的情況下,醫生卻給病人開更貴、更新、而且可能沒有什麼作用的藥物。醫生不想疏遠他們的病人,他們發現有時隨便開個處方比向病人解釋半天他為什麼不需要吃藥,更容易讓病人接受。這就是為什麼直接面向顧客的廣告在其他發達國家(除了紐西蘭)都是被禁止的原因。
製藥業認為這些廣告是有益的,因為以前人們可能對某些病症不以為意,或是認為不需要治療,而廣告可以促使這些人去看醫生。但是,對廣告的健康效果卻沒有很好的控制。現在不可能將受到廣告衝擊的人與那些沒有受到廣告衝擊的人的行為進行比較,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受到了電視廣告的衝擊。另外,大多數廣告藥物並不是為了治療那些罕見的或是以前無法治療的疾病,而是治療那些已經有很多治療手段的常見病。最後,越來越多的疾病吃越來越多的藥到底有沒有好處,仍是值得人們懷疑的。我們可以提出強烈的質疑——由於小病而吃進大量藥物,並且藥物的副作用與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給病人帶來的痛苦可能比不吃藥還要嚴重。
重要目標——醫生
儘管直接面向顧客的廣告鋪天蓋地,但是該行業銷售的主要目標卻不是公眾而是醫生。畢竟,醫生才是最後開處方的人。如果製藥公司能夠直接與醫生打交道的話,當然比透過病人間接與醫生打交道更好。凱瑟琳·葛雷德(Katharine Greider)在她的著作《大賄賂》(《The Big Fix》)中生動而詳細地描述了藥物廣告是如何滲透到執業醫生那去的。我提到過製藥業僱傭了88 000名銷售代表,這些人的職責就是到診所和醫生的辦公室裡,向醫生推銷他們的產品。這個比例大概是每5~6個執業醫生對應一個銷售人員,看你算不算實習生和住院醫生了。這些藥物推銷員和解說員在醫藥界裡無處不在。他們通常都非常年輕、很有魅力、會迎合別人,他們在每一所稍具規模的醫院裡徘徊,尋找機會與醫生搭話,送出各種各樣的禮物來為他們的工作鋪路(例如,書、高爾夫球和體育賽事的門票)。在許多教學醫院裡,藥物推銷員通常都為實習生和住院醫生提供午餐,然後一邊吃飯一邊跟醫生聊他們的藥物。這種“美食、奉承和友情”的模式給了年輕醫生一種互惠的感覺,並會影響到他執業的一生。他們很自然地對那些送給他們禮物的意氣相投的朋友十分感恩。一些教學醫院已經開始抑制這種風氣了,但是還做得遠遠不夠。
藥物推銷員可以參加醫藥會議,還可能進入手術室和準備室中,有時甚至還能出現在醫生檢查病人的診室或者病床邊。病人通常會將推銷員誤當作醫生——當推銷員對治療提出建議的時候,這個誤會就更深了。例如,《波士頓環球報》報道的Azucena Sanchez…Scott的案例。當做完乳腺癌的化療之後,她去見她的醫生,發現診室裡有另一個男人。醫生告訴她這個陌生人正在“觀察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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