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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丁教授。只要丁教授活著,即便當晚不殺他而是偷走符號,沒準以後會有別的資訊送到他手中,因此殺人是永絕後患的辦法。既然如此,內鬼和兇手為什麼不在丁教授參加剪綵儀式前把他殺掉呢?目前想來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他們要正式確認丁教授與符號相關。
可畢竟符號在我手中,兇手即便不殺我,也沒道理讓符號留在我手裡啊?難道他真的沒有看見丁教授把紙袋給我嗎?
想來想去,我實在想不明白為什麼兇手會放我一馬‐‐真有意思,我居然因為自己還活著而困惑了起來。
偷符號者顯然不是一般人:他知道丁教授拿走了符號,也知道丁教授回了學校。他有可能知道丁教授把符號給了我,所以來我這兒偷;也有可能不知道,只是在丁教授那兒沒偷著才來我這兒偷的‐‐如果是這樣的話,至少說明他知道我去過丁教授那兒,在那兒沒偷著才直奔我這兒而來。
偷符號者知道我去過丁教授住處‐‐這也就意味著,在我和丁教授暢聊歷史問題的那晚,有至少兩個躲在暗處的聽眾!
如果偷符號者見我拿走紙袋後就尾隨我離去,那事情還簡單些。可如果他先在丁教授住處行竊,那問題就大了。
如果他先行竊,那兇手一定目睹了全過程;如果他後行竊,那他一定目睹了兇手殺人的全過程‐‐無論是上述哪種可能性,毫無疑問的是,這兩方必有一方知道另一方的存在!
由於那晚我通宵研究符號,一宿沒睡,所以偷符號者當晚無從下手,而是第二天才得手。而第二天正是我收到來自wu415郵件的那天,也就是說,只過了一晚上時間,第三方就知道了我拿到符號的事情。可更恐怖的是,我從警察局回來的路上,吳麗麗,也就是第四方,也知道了符號在我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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