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留下的人(第1/2 頁)
題外話:
不好意思這幾天一直沒有更新,因為過年期間,很多人都放假了,親戚家店裡需要招幾個臨時工,一天給三百塊錢,我就去打工了
存稿截止131,所以後面幾天斷更了……
上一天班抵碼十天字,過年六天掙了一千八,喜滋滋……
工作是站櫃檯,倒是不算累,就是膝蓋受不了,回來只想泡泡腳然後早點睡覺。
今天大家都回來上班了,老闆說不用我啦,好希望這年還能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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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歸正傳——————
張紅星雖然沒能如願把他的房子賣出去,李小芳最後還是耐不住張紅星糾纏,給了他五萬塊錢,讓他自己出去闖蕩。
張紅星拿到錢,心裡還是憤憤不平:這還是親媽嗎,為了跟自己斷絕關係,竟然寧願分家!
有這麼大個兒子單身,嫁女居然不留下彩禮,腦子有病。
一個女兒有什麼用,扔都扔了,還非要找回來。
總之,李小芳錢雖然花了,但是半點好都沒討到。
村裡沒有新鮮事,張紅星氣咻咻出門的時候,有好事的人問他去哪。
他毫不諱言:“唔拉姆媽傻掉了,給我五萬塊錢把我趕出去闖。
五萬塊錢夠幹什麼?”
九八年,青鎮那麼多鄉鎮企業,一個月工資也只有四五百。
五萬塊錢,夠他們幹七八年的。張紅星還不滿意。
沈建珍作為一個大學畢業生,一個月工資也才八九百……
張紅星的話自然傳了開去,吳小紅是第一個知道訊息的。好事者故意挑唆:“李小芳給了兒子五萬塊打發出去,給了女兒多少?”
吳小紅粗聲大嗓:“同你啥搭噶?(跟你有什麼關係)同我啥搭噶?(跟我有什麼關係)”
好事者灰溜溜走了:“你這個外地人,這麼多年,還是不懂事。江北人就是江北人,一點規矩都沒有。”
吳小紅把外人趕跑,但是沈大林回來的時候,她還是忍不住酸:“這個李小芳,傻。錢都給了摜脫貨兒子(敗家子),將來養老 ,肯定要靠紅英和建興。
將來他們兩個要辛苦了,要養四個老人。
都說我江北人不乖,本地人乖,我看她乖不到哪裡去。”
沈大林阻止他:“伊拉(他們)自己掙的錢,想給誰都行。
我們兩個,自己早把養老本都賺到了。”
吳小紅又把塑膠袋摸出來,一層層解開:“可惜外地人來的太多,隨便養點什麼東西都會被偷。連砍的柴,曬的被子,養的雞鴨,狗,都被偷光了。
要不我還能再賺點。
現在我就靠你們給錢攢幾個了。”
沈大林寬慰她:“你放心,我開店賺的錢,都存銀行了。誰都偷不走。”
吳小紅想起來,又問:“那你還要給紅英分錢嗎?她人都嫁進來了。”
沈大林笑:“戲文裡都唱了,人無信不立。
我要是貪她這點錢,那就是為老不尊了。
她人都嫁進來了,銅鈿銀子(錢財)更要分清爽。
要不她感覺結個婚,把錢都結沒了,會不會覺得很虧?
千年烏龜萬年王八,人生七十古來稀。我已經五十多了,還能活幾年?手上錢夠我們養老就行了。
再說了,不管分給他多少,這錢總是用在家裡的。
將來傳給的,也是我們的後代。
辛辛苦苦掙錢,為的不就是小輩嗎?
你不要想不穿。”
吳小紅跟沈大林想的開,還有想看熱鬧的,千方百計把話捎到了沈建興耳朵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