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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鵰英雄傳》作者:金庸
《射鵰英雄傳》是金庸創作的長篇武俠小說,最初連載於1957~1959年的《香港商報》,後收錄在《金庸作品集》中, [1]是金庸「射鵰三部曲」的第一部。
《射鵰英雄傳》以寧宗慶元五年(1199年)至成吉思汗逝世(1227年)這段歷史為背景,反映了南宋抵抗金國與蒙古兩大強敵的鬥爭,充滿愛國的民族主義情愫。 [2]
該小說歷史背景突出,場景紛繁,氣勢宏偉,具有鮮明的「英雄史詩」風格;在人物創造與情節安排上,它打破了傳統武俠小說一味傳奇,將人物作為情節附庸的模式,堅持以創造個性化的人物形象為中心,堅持人物統帥故事,按照人物性格的發展需要及其內在可能性、必然性來設定情節,從而使這部小說達到了事雖奇人卻真的妙境
第一回 風雪驚變
錢塘江浩浩江水,日日夜夜無窮無休的從兩浙西路臨安府牛家村邊繞過,東流入海。江畔一排數十株烏柏樹,葉子似火燒般紅,正是八月天時。村前村後的野草剛起始變黃,一抹斜陽映照之下,更增了幾分蕭索。兩株大松樹下圍著一堆村民,男男女女和十幾個小孩,正自聚精會神的聽著一個瘦削的老者說話。
那說話人五十來歲年紀,一件青布長袍早洗得褪成了藍灰帶白。只聽他兩片梨花木板碰了幾下,左手中竹棒在一面小羯鼓上敲起得得連聲。唱道:「小桃無主自開花,菸草茫茫帶晚鴉。
幾處敗垣圍故井,向來一一是人家。」
那說話人將木板敲了幾下,說道:「這首七言詩,說的是兵火過後,原來的家家戶戶,都變成了斷牆殘瓦的破敗之地。小人剛才說到那葉老漢一家四口,悲歡離合,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他四人給金兵衝散,好容易又再團聚,歡天喜地地回到故鄉衛州,卻見房屋已給金兵燒得乾乾淨淨,無可奈何,只得去到京城汴梁,想覓個生計。不料想: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他四人剛進汴梁城,迎面便過來一隊金兵。帶兵的頭兒一雙三角眼覷將過去,見那葉三姐生得美貌,跳下馬來,當即一把抱住,哈哈大笑,便將她放上了馬鞍,說道:『小姑娘,跟我回家,服侍老爺。』那葉三姐如何肯從?拼命掙扎。那金兵長官喝道:『你不肯從我,便殺了你的父母兄弟!』提起狼牙棒,一棒打在那葉四郎的頭上,登時腦漿迸裂,一命嗚呼。正是:陰世新添枉死鬼,陽間不見少年人!
「葉老漢和葉媽媽嚇得呆了,撲將上去,摟住了兒子的屍體,放聲大哭。那長官提起狼牙棒,一棒一個,又都了帳。那葉三姐卻不啼哭,說道:『長官休得兇惡,我跟你回家便了!』那長官大喜,將葉三姐帶得回家。不料葉三姐覷他不防,突然搶步過去,拔出那長官的腰刀,對準了他心口,挺刀刺將過去,說時遲,那時快,這鋼刀刺去,眼見便可報得父母兄弟的大仇。不料那長官久經戰陣,武藝精熟,順手一推,葉三姐登時摔了出去。那長官剛罵得一聲:『小賤人!』葉三姐已舉起鋼刀,在脖子中一勒。可憐她:花容月貌無雙女,惆悵芳魂赴九泉。」
他說一段,唱一段,只聽得眾村民無不咬牙切齒,憤怒嘆息。
那人又道:「眾位聽了,常言道得好:
為人切莫用欺心,舉頭三尺有神明。
若還作惡無報應,天下兇徒人吃人。
「可是那金兵佔了我大宋天下,殺人放火,姦淫擄掠,無惡不作,卻又不見他遭到什麼報應。只怪我大宋官家不爭氣,我中國本來兵多將廣,可是一見到金兵到來,便遠遠地逃之夭夭,只剩下老百姓遭殃。好似那葉三姐一家的慘禍。江北之地,實是成千成萬,便如家常便飯一般。諸君住在江南,當真是在天堂裡了,怕只怕金兵何日到來。正是:寧作太平犬,莫為亂世人。小人